【我为群众办实事】运输遭欠薪 泸溪法院调解化纠纷

新湖南客户端4月12日讯(通讯员吴英)3月3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原告被拖欠的运输费用9996元将限期兑现。
原告李某系货运司机,2020年7月30日,其受被告公司的委托,为被告公司运输耐火砖35.7吨,每吨280元,运费共计9996元。后因原告多次催款未果,故诉至法院。
泸溪法院法官徐和平接到案件后,综合考虑案情、矛盾焦点、被告的经济能力等情况,决定对案件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通过向被告公司讲明法理,析明道理,又使用困难谅解法,向被告公司讲清原告家庭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使被告公司认识到运费拖欠行为的不妥之处,随即向法官承诺限期向原告支付拖欠运费9996元,并自愿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快速得以化解,案件顺利结案。
司法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法院工作始终,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之举。下一步,县法院将继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落实小案精审、简案快办,更好回应基层群众诉求,真正实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