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进行时|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德州移交第三批信访件 涉及8个县市区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4月9日进驻德州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约为20天。
督察进行时
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德州移交第三批信访件涉及8个县市区
4月12日,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三批信访举报件共17件,涉及8个县市区:宁津县7件、平原县2件、陵城区2件、德城区2件、庆云县1件、乐陵市1件、经济技术开发区1件、运河经济开发区1件。涉及环境问题17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9个,水污染问题3个,固废污染问题2个,其它问题2个,噪声污染问题1个。上述交办事项,已按时限及要求转交相关县市区政府查处。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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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在行动
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德州部分县市下沉督察孙秀丽姚云辉赵艺丁参加
4月12日,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齐河、禹城、夏津、平原开展下沉督察。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孙秀丽,副组长姚云辉,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赵艺丁,副市长马俊昀参加相关活动。
督察组指出,德州市要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快环保设施的改造升级,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要不折不扣地做好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建立环保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再反弹,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继续强化责任。
督察组要求,德州市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不追责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把生态环境问题、群众关注的问题整改到位。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加大边督边改的宣传力度。要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领导指出,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各县市区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整改工作一线,现场指挥、挂图作战,科学制定方案迅速整改,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强化督办落实,确保各项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跟踪督导,现场督办,坚持边督边改、立查立改、严督重查,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新起点,调整新思路,制定新举措,对环境问题细排查、严整改,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接诉即办!宁津县认真整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问题
4月10日下午,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宁津县转交一件信访案件,反映张大庄镇化工废料收集和乙二醇加工问题。收到问题后,宁津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督导整改工作,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和张大庄镇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置。
通过对张大庄镇漳卫新河北老桥下坡厂房及居民房逐一排查,执法人员未发现从事化工废料收集和小炼油的企业或作坊,执法人员又对附近正在生产的化工产品销售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张大庄镇派出所附近一处加工乙二醇的作坊不具备整改提升的能力,镇政府工作人员随即对该作坊进行了清理取缔。
宁津县张大庄镇党委副书记段永庆表示:“对交办问题,我们将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紧盯环保违法行为,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将以最坚定的决心和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转办案件执法工作,不间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采取‘日查+夜查’的工作模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马强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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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天力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