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公布禁渔区和保护区 严禁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作业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12日消息(记者 李绍远)近日,儋州市综合执法局印发《关于严禁非法捕捞作业的通告》,明确要求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儋州海域内开展非法捕捞作业活动;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严禁在禁渔区、保护区内捕捞作业;严禁超越捕捞许可证范围进行捕捞作业;严禁使用“绝户网”等禁用渔具捕捞作业。
《通告》指出,对有以上非法捕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执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追究其刑事责任。严禁制造、销售“绝户网”等禁用渔具及用于炸鱼、 毒鱼、电鱼的其他非法捕捞的物品和工具;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爆炸物品和有毒物品用于非法捕捞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严格查处。对阻挠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前,儋州对公布禁渔区和保护区具体范围,即八个基点之间连线内侧海域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1)东经108度56分,北纬19度31分;(2)东经108度 44分,北纬19度44分;(3)东经108度52分,北纬19度51分;(4)东经109度10分,北纬19度41分;(5)东经109度00分,北纬20度00分;(6)东经109度15分,北纬19度54分;(7)东经109度24分,北纬20度23分;(8)东经109度26分,北纬19度55分。
此外,群众若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的举报电话:0898-23310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