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欲拆除违建厂房,却遭股东阻扰?律师:若出事故都要担责

宁德福安一违章搭盖厂房
被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法定代表人主动配合,
欲自行拆除,可股东却不愿意拆,
这是怎么一回事?
公司法人收到整改通知书,欲自行拆除
福安市民罗先生反映,
十几年前他和其他几个合伙人
一起建了一个厂房,并在里面开了
一家福安市天马车业服务有限公司,
罗先生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而刘女士和郭先生是则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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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厂房又进行了一次扩建。
而在2020年11月的一天,
福安市城市管理局
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
2020年11月23日前
罗先生要将违建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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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场来看,
这厂房占地不小,投资也不小,
罗先生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后,
就想自行把厂房拆除了。
但是公司股东刘女士却不愿意拆除,
导致拆除的工作一直无法进行。
自行拆除遇阻,另一股东称此事有隐情
采访当天,
刘女士的丈夫也赶到了现场。
从言语中,记者了解到
此事涉及到了股东间的纠纷。
刘女士的丈夫:
罗先生他使用了七年多,没有一分钱的租金给我,他使用的过程中都没有安全隐患,任意使用。在他搬离之后,他又用铲车拿来铲,这难道不存在安全隐患吗?
刘女士的丈夫还表示
拆违通知书只有罗先生收到了,
所以不知道厂房属不属于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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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影响周边居民,居民盼解决
在记者看来,
纠纷毕竟是公司内部的事,
应该内部解决,
既然厂房被城管部门认定为违建,
那么就应该配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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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也随机走访了一些周边群众。
居民们认为,
无论股东之间存在什么纠纷,
他们更希望能消除
厂房对居民们的影响。
城管部门:若自行拆除不成
将启动执法程序
当天,记者也从
福安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
此处厂房曾经经历过几次的违建扩建,
期间他们也介入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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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城管局的刘主任表示,
经他们调查,
旅游停车场内的厂房违建时间较久,
属于历史违建,如果自行无法拆除,
他们将按照国家规定相应的程序执行。
律师:若出现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都要担责
另外,关于此事律师分析:
违章建筑如果因为安全隐患发生事故,
相关责任人都需要承担责任。
而针对罗先生的担忧和诉求,
律师建议罗先生可以先找
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出
该违建厂房的安全性能是否达标,
然后把鉴定报告提交给监管部门。
蔡思斌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向监管部门发函,说作为法定代表人他愿意执行,但由于股东的阻挠,导致拆除事宜无法进行下去,希望他们能通过行政执法程序来实现,同时他也可以向其他不同意拆除的股东发函,表达自己坚决拆除违章建筑的意识,并表示如果他们拒绝拆除,那这些阻挠拆除的股东在后续责任方面,会承担更大的责任。
违章建筑安全隐患大,
因此也希望厂方几位代表接下来
能够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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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记者从现场了解到,
此厂房已经出租给了商户,
拆除无疑会对租户造成损失,
因此也希望几方能够尽快协商清楚。
此事也提醒租户,
承租前务必弄清楚房屋性质,
不要承租违章建筑,
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