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党史天天读】抗美援朝运动(三):参军参战拥军优属

1951年1月至5月,机关干部、学生、广大青年积极响应征兵号召,报名参军参战。干部胡成仪、杨正民等八人自愿报名到朝鲜参战;中学学生常厚礼等60多人,报名参加军干校。3月至4月自愿报名参加民兵组织的农民群众就有90多人。5月17日,扩军运动开始,全县掀起群众性的参军热潮。父母送子、妻送郎、兄弟相争、假报年龄、哭着要去参军等情景层出不穷。不到半月,报名参军青年就有2513人,其中男2249人,女264人。经区乡初步审查,报送县新兵交接委员会1509名,县新兵交接委员会复核交部队1016名,送交武威独立营31名,送交公安队53名。参军青年挂花结彩,秧歌队欢送。
1951年春节,县委、县政府发起拥军优属运动。县政府评发3.5万斤优属粮,先后安置复员军人54名。在春耕夏荒中,给贫苦无力的烈军属650户调剂主粮620石,为249户代耕土地887亩,替401户帮助人工2182个,为无地和少地的家属调剂土地485亩。在减租工作中,烈军属普遍得到胜利果实。7月上旬,捐献拥军优属物品(据不完全统计)羊164只,牛53头,驴87头,小麦1217石,鸡蛋8531个,鸡1116只,干面2123斤,猪8头,鞋683双,人民币132562元,毛巾2743条,还有牙刷、茶缸、香皂、白毡、被子、衣服等不计其数。8月,为在朝鲜战场上立功战士的家属贺功,鼓舞了士气,提高了烈军属的政治地位。
1951年6月1日,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爱国热情,解决财政上的困难,使抗美援朝运动更加深入地发展,抗美援朝总会发出《关于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烈属军属的号召》(即“六一号召”),号召在全国普遍开展订立爱国公约运动。全县各机关、学校、乡村及工商界响应号召,掀起订立爱国公约热潮。机关、学校及各级干部都订立和修订爱国公约,农村90%以上的农户订立家庭爱国公约,50%以上的农民订立个人爱国公约,把爱国热情和自己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如七区一乡的一位农户在爱国公约上写着:“我要在田地里多下苦,争取大丰收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另一位写着:“我要爱护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勤俭节约来抗美援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