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不履行还款义务 名下房产被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启动处置程序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12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姚宏娟)4月12日,记者从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获悉,被执行人温某因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名下一套房产被法院启动了财产处置程序。

据悉,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海南某小额贷款公司与被执行人温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阶段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在2020年8月7日前偿还小额贷款公司欠款本金55万元及利息,并以温某名下位于儋州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由小额贷款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履行期限已至,温某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海南某小额贷款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立即对被执行人温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对其位于儋州的房产进行查封,但该房产已被儋州法院另一案件保全查封在先。此时,被执行人温某名下除了这套房产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申请人海南某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作为抵押权人,但是作为轮候查封的法院并无优先处置财产的权利,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为了最大程度、快速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于2020年11月向儋州法院发出商请移送执行函,因儋州法院案件标的额较小,尚不具备处置房产的条件,商请将被执行人名下儋州房产移送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执行。近日,儋州法院将移送执行函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将温某名下位于儋州的房产移送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执行。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在收到移送执行函后,立即启动财产处置程序,力争最大程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