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用10天追回21万元欠款,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高效善意执行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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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某策划公司与哈尔滨某广告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广告公司向策划公司给付欠款19.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广告公司未履行义务,策划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佳铁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广告公司开展了网络查询,约谈双方当事人,通过调阅原审案卷发现,申请人策划公司在审理阶段对被执行人广告公司申请了财产保全,原审法院冻结了广告公司账户存款,执行法官到银行查询得知,该账户当前仅有19.3万元,不足以清偿本案欠款、利息及全部诉讼费用。
在约谈被执行人广告公司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账户已被冻结一年,给正常经营带来较大影响,且账户冻结期间无法使用账户不能履行法律义务,希望可以减免部分利息。
考虑到营商环境和对企业经营、信誉的影响,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经反复协商、耐心劝导、分析利弊,双方最终对数额达成一致,策划公司同意免去大部分利息,广告公司也立即筹款将剩余款项汇入账户供法院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将案款扣划,并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解冻,第二天即将案款发放给申请人,该案顺利执结。
作者:吕天霞
责任编辑:张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