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城区33处交通信号灯将移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会理县城区内有33处交通信号灯,其建设和管理工作一直由县城市管理局代为负责。由于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和管理资质,日常管理工作中均需公安交警介入协调,存在交通信号灯管理使用部门权责不一致、公安交警部门难以根据交通秩序管理需要及时调整信号灯配时等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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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交通信号灯规划建设更加科学、设置调整更加及时、管理使用更加高效、更有效发挥交通信号灯系统在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中的重要作用,4月12日,会理县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国资局就会理县城区33处红绿灯进行了现场移交,将城市交通信号灯建设和管理职责由县城市管理局移交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县公安局、国资局相关负责人跟随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金带路、九洞桥等将要移交的交通信号灯处进行了实地查看,就具体情况进行了现场对接。
据了解,下一步,县城市管理局将33处交通信号灯的详细资料交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争取早日完成33处交通信号灯的资产划转。
文图/侯海兰 编辑/黄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