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重大诉讼,中银国际证券发布时代控股债券受托管理报告

  乐居财经讯 李礼4月13日,乐居财经获悉,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多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诉讼案件一:
  1.案件的唯一编码:(2020)粤 20 民初 103 号
  2.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3.诉讼/仲裁的标的:三被告(中山市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蔡锦文、马达辉)向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山市裕东龙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借款等共 130,736,488.30 元及违约金;原告对被告名下位于中山市东升镇同茂村“八十亩”的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等。
  4.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5.裁判结果:正在审理中,暂未判决
  诉讼案件二:
  1.案件的唯一编码:(2020)粤 01 民初 1316 号
  2.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3.诉讼/仲裁的标的:被告中山市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向原告归还借款 1 亿元并支付利息等;确认原告对被告名下坐落在中山市东升镇同茂工业大道东 5 号之一的土地享有抵押权,并判决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承担基础律师费 60 万元及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等。
  4.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裁判结果: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 1 亿元及利息等;原告对被告名下坐落在中山市东升镇同茂工业大道东 5 号之一的土地享有抵押权,并判决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承担基础律师费 60万元及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等。
  6.裁判结果的做出时间:2020 年 12 月 25 日
  据《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披露,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中银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