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奇!遵义这里一小区有人养蜜蜂当宠物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喜欢喂养宠物的市民越来越多。有人喜欢养猫,有人喜欢养狗,还有人养鸽子,但把蜜蜂养在小区里的,还真是少见!
最近,正安县安场镇瑞濠街道移民安置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们就很头疼,因为小区有位住户养的竟然是蜜蜂。这种“宠物”实在太特别,结果造成了其他居民的困扰。
“这家人在阳台上,用蜂箱饲养蜜蜂,蜜蜂到处乱飞,给居民的安全带来了隐患。”近日,辖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社区民警意识到如果此类问题处理不及时,极易引发邻里纠纷,于是立即带着同事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据报警的一位业主说,他也是最近才发现的。“因为居民楼下经常有小朋友和老人经过,蜜蜂的排泄物从居民区的天空中飘落到车辆和衣物上,很难清洗。万一被蛰了,邻居之间理论起来面子上也过不去。”
“我们在现场核实了有关情况,确实有人在养蜂,但具体哪家,需要进一步核实。”随后,社区民警联合物业工作人员一道,开展蜜蜂的溯源工作,经过认真细致走访,最后发现是移民小区居民任某家的阳台上摆放着三个蜂箱,找到蜜蜂“住所”后,社区民警到任某家了解详细情况,向其耐心讲解在小区内饲蜜蜂的危害性与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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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任某家阳台上的三个蜂箱
任某夫妻俩听完民警的讲解后,意识到了在小区内养蜜蜂的严重性,表示会尽快另择蜂场,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随后,在民警帮助下,三个蜂箱被搬离小区,另寻安全场所放置。
小区内能否养蜜蜂?据民警透露,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如果饲养蜜蜂致人损害,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此外,第七十九条指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编辑:段雪 何祖嘉 | 签发:苟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