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关注】树牢意识 扛起责任 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近年来,丽江市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提高整治站位,强化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每年年初制定《丽江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方案》,成立以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从制度上确保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履责到位、督查到位和落实到位,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生产环境和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二)坚持高位推动,全面部署落实。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制定实施了《丽江市农业农村局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丽江市2020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丽农联发〔2020〕5号),明确了农田污染治理、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环境治理的作战目标,统筹一区四县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积极筹措资金,持续加大投入。2020年,积极配合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努力向上争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和资金,加大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投入;同时市县两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机构的正常运转,确保全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取得成效。2020年,全市共争取中央和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方面的资金15989.62万元,确保全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有序开展。

二、全面落实责任,对标对表推进

(一)优化发展空间布局

全市农业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布局实施,在西部—北部高山生态农牧区、东南部高效农业区的总体格局上,加强县区特色农林主导产业建设,形成全市“两区、五片”的农产业发展格局。全市划定11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农户规范种植目标作物,确保粮食安全。

(二)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

1.科学制定方案,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为实现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负增长目标,2019年制定下发了《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沙江流域丽江段大幅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实施方案〉〈金沙江流域丽江段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金沙江流域丽江段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金沙江流域丽江段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丽江市主要作物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方案〉的通知》《丽江市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下发了《丽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金沙江流域丽江段种植业结构调整2020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丽江市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丽江市2020年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也结合实际相应制定了县(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方案。

(1)全市化肥使用零增长达到预期目标。2020年全市化肥使用量预计为87166.9吨,比2019年的89799吨减少2632.1吨,减幅为2.93%,比2015年的92054吨减少4887.1吨,减幅为5.31%,实现减量3%以上减量目标;肥料利用率为40.18%,达到40%以上要求。

(2)全市农药减量增效达到预定目标。2020年全市农药使用量预计为1238吨,比2019年1255吨减少17吨,减幅为1.35%,预计比2015年减少344吨,减量率达27.78%,远远超过减量3%以上目标。

(3)抓好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工作。全市推广应用轮作、间套种、抗病良种、种子处理、以虫治虫、杀虫灯、色板、性诱剂、食诱剂、生物制剂、高效低毒低残留低用量农药、高效植保机械等技术措施,年内针对麦类、水稻、玉米、马铃薯、芒果、石榴、雪桃、草莓等多个作物实施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示范23片,面积25.4万亩。示范区比常规管理区平均减少使用农药1-3次。全市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5%,绿色防控覆盖率35.2%,农药利用率为40.1%。

(4)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2020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29.3万亩,涉及447个村,服务249450户农户,开展科技培训99期、发放资料41500份,举办现场会18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 91.7%,平均每亩增产粮食23.8千克,增产粮食2.33万吨,增产节支7020万元,农民户均增收214.04元,减少不合理施肥1880吨。泸沽湖流域、程海湖流域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6%。

2.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1)制定实施了《丽江市2019—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立足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状,明确目标,明确秸秆利用方向,推动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稳定运行机制。

(2)建立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下发了《丽江市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2020年度全市秸秆产生量57.32万吨,可收集量47.99万吨,利用量41.89万吨,综合利用率87.29%,全市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可达85%以上。

(3)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技术,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模式。推动秸秆高质化综合利用与人居环境改善有机结合。

3.开展废旧农膜回收

(1)制定实施了《关于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科技下乡等宣传农业废旧膜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普及农业废旧膜污染防治技术,营造良好农业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共计开展下乡指导农膜回收利用及培训58场次,培训126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份。在市级主流媒体《丽江日报》和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丽江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倡议书》。

(3)开展试验示范,加大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的试验示范力度。重点在玉龙县的沿江河谷区开展蔬菜、早春马铃薯等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农田和市农科所新团基地进行全生物降解膜试验、示范,2020年全市共开展玉米、蔬菜、中药材、烤烟等生物降解膜试验示范448亩。

(4)开展提前揭膜技术示范推广应用。2020年全市农作物提前揭膜技术应用面积接近15万亩,主要应用于烤烟、冬早西瓜等作物。2020年,丽江市农用地膜使用面积434789亩,其中棚膜11121亩,地膜423668亩。使用量3494.2吨,回收量2870.9吨,回收率82%。

4.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2020年,全市完成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15.227万亩,完成率100%;完成重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1.083万亩,完成率100%;完成了160个农产品协同检测采样任务 (含加密样10个),完成率100%。在202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取得全省单项排名第5的好成绩。

(三)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

1.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畜禽废弃物主要采取堆肥还田,部分进行沼气发电及生产有机肥进行资源化利用,通过建设化粪池、堆粪场、沼气池、雨污分流管道、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达到资源化利用的目的。根据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统计数据,2020年,丽江市畜禽类污产生量856.47万吨,其中规模以上养殖场年产生粪污33.27万吨,规模以下养殖场年产生粪污823.2万吨,利用率达到91.15%。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128家,截至2020年底,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利用的粪污设施共128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2.加强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一是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2020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制定实施《丽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办法》,将依法开展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等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要求各县(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以严格的制度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利用,大幅减轻畜禽养殖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四)加强长江“十年禁渔”监管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做到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2.强化资金保障。2020 年,共争取中央和省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方面的资金646.25万元,确保全市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有序开展。

3.严格非法捕捞整治。2020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7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34辆次、出动执法船艇120艘次,水上巡查里程总计2708千米,查办案件18件(其中一起移送司法机关),查获涉案人员24人、行政处罚10.33万元。有效治理非法捕捞各项违法违规行为。

4.开展跨地域联合执法。我市与大理州、迪庆州探索建立了“十年禁渔”禁捕联合执法行动,签订了行动协议,并积极探索与周边兄弟州市联合执法机制。2020年,与大理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与迪庆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次;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在泸沽湖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1次,禁渔联合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5.营造良好禁捕氛围。通过发放传单、粘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群众会议等方式,向经营者和广大市民宣传解读禁渔政策、法律法规,强化警示教育,同时借助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平台进一步强化宣传,形成 “禁渔”浓厚氛围。2020年张贴发放通告及宣传资料160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1800余条,粘贴禁渔通告1900余份,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9场次,开展媒体宣传114余次,制作 “长江禁渔”宣传画500张、“长江禁渔”宣传板150余块,入户宣传1550户,禁渔氛围愈发浓厚。

(五)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自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结合脱贫攻坚、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等工作,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建设美丽乡村,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圆满完成了《丽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办法(2018—2020年)》各项计划目标任务。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中,丽江市考核分位列全省16个州市第2名,受到省农业农村厅通报表扬;玉龙县作为2020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受到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三、下一步打算

(一)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谆谆嘱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精神和要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作为市农业农村局头等大事,自觉把农业农村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同安排、同研究、同部署,正确处理好农业农村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持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

(二)坚决做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提高农业农村环境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开展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培育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坚决做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农业农村环境质量,为我市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贡献力量。

(三)严格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责任,加快形成广大农户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科室、站所责任,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和监管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广大农户共同行动、共同参与的氛围。

来源/丽江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林彤

责编/和众学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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