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政策出台,发展肉牛产业正当时

为加快推动实施“秸秆变肉”工程,近日我省出台了《吉林省“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以发展肉牛、肉羊、奶牛和梅花鹿四大产业为支撑,构建秸秆饲料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农牧循环经济。目标已经明确,那么实施“秸秆变肉”工程,有哪些支持政策呢?
图片
在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华表示,我省实施“秸秆变肉”工程的具体政策,主要有4项。
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利用国家“粮改饲”项目,对肉牛养殖场全株玉米青贮进行补贴,按照国家补贴标准每吨补助60元;对单户收贮秸秆100吨以上的,每收贮1吨秸秆发酵饲料补贴不高于35元;对单户收贮秸秆干饲料50吨以上的,每收贮1吨补贴不高于65元。每个县(市)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秸秆贮窖建设。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标准高、容积大、坚固耐用的地上和半地上永久性青黄贮窖,支持中小型草畜养殖场(户)建设储草棚、堆贮和裹包收贮设施设备,对新建或改扩建容积在500立方米及以上的单体黄贮窖,每立方米贮窖补助不高于30元。
支持加工机械补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饲草料生产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实现应补尽补;支持玉米、秸秆收贮一次性作业,对项目投资额300万元以上,达到建设标准的经营主体,按照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单户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新技术研发推广。强化政策导向作用,支持秸秆饲料新技术普及和新产品研发,力争在生物菌、酶制剂、加工机械和技术集成改造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广青黄贮、膨化、氨化、气爆和揉搓破壁等加工技术,深入开展送科技入场、入户行动,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