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行政庭庭长任慧卿一行三人到兴安盟中院进行调研指导工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行政庭庭长任慧卿一行三人到兴安盟中院就行政审判系列改革措施推进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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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姜文汇报了全盟法院贯彻落实全区行政审判系列改革措施推进会精神以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任慧卿庭长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对兴安盟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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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慧卿指出,去年以来,兴安盟法院行政审判部门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排名中位列全区第一,大力推进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工作并开庭审理全盟首例案件,中院及基层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因地制宜,创新举措,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针对下一步工作,任慧卿庭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大力推进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工作,加强上下级法院的沟通交流协作,继续强化宣传工作。二是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优化营商环境类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要达到100%。三是要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与立案部门共同做好规定的实施工作,把规定中涉及的案件下沉到基层法院审理。
姜文同志表示,下一步,全盟法院行政审判部门将按照自治区高院的指导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继续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果,加强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白皮书的指导作用,推动全盟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兴安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