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为对全省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开展阶段性总结,进一步提高试点院的使命感与紧迫感,谋划和推进下一步工作,确保全省试点工作取得实效,4月12日下午,四川省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召开四川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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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罗江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陈爽以及试点检察院的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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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主任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2019年至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情况、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 宜宾市、达州市等6个市级试点检察院以及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四川自贸区)、 成都高新区、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郫都区、泸州市江阳区、绵阳高新区等6个基层试点检察院的参会代表就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难点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做了汇报。
多地在试点工作中作出了积极的思考与探索:成都市检察院建立成渝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推进跨区域检察实务合作;德阳市检察院制定知识产权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泸州市检察院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进一步挖掘监督线索;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对法院涉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进行全面梳理审查,已发现违法问题并立案3件;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走访武侯区知识产权统一保护领导小组,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执法;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探索知识产权检察建议跨地区移送,积极介入社会综合治理。陈爽副主任提出进一步提高寻找监督线索主动性、实现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实质性审查两方面建议,有效拓展民事、行政监督线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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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春梅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和各试点院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进试点工作专业化建设
要充分认识到,试点工作绝不只是把民事、刑事、行政三种检察职能的简单叠加,而是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一中心,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全方位谋划试点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组织更加得力、保障更加到位。
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适应试点工作新要求
要进一步转变重刑事,轻民事、行政的观念,树立系统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坚持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理念,形成检察办案、监督合力,产生新思路、找到新方法、打开新局面。
进一步履职尽责,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
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要立足三大检察职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制”、“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优势,强化刑事检察办案;畅通监督渠道、找准工作切入点,切实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进一步创新机制,打造特色亮点
要结合四川特点,创新工作方式,要在探索新的办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与地方特色融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等方面取得实效,力争打造出有四川特色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新名片。
进一步抓实调研、培育优秀案例和对外宣传等工作
各试点院要从办案出发,结合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工作,为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提供有效参考;要有意识地培育优秀案例,一案一谋划、一案一总结,加强总结与报送;要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专题宣传和平时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和职能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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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编辑丨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