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五)

掌上春城讯4月12日,昆明市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六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29件,其中西山区6件,官渡区5件,呈贡区、安宁市、寻甸县各2件,五华区、盘龙区、晋宁区、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度假区、阳宗海、市滇投公司各1件,五华区与盘龙区合办2件,五华区与市滇池水务公司合办1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第一时间转交相关单位进行办理,转交市级相关部门进行督办。
截至4月12日,昆明市共收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六批次138件,其中,官渡区22件,盘龙区20件,五华区14件,西山区11件,经开区10件,度假区9件,晋宁区、呈贡区各6件,安宁市5件,嵩明县、阳宗海、寻甸县各4件,市滇投公司3件,富民县、宜良县、空港区各2件,东川区、石林县、高新区各1件,五华区与盘龙区合办4件,五华区与高新区合办1件,五华区与市公安局合办1件,五华区与滇池水务公司合办1件,官渡区与西山区合办1件,嵩明县与寻甸县合办1件,度假区与轨道公司合办1件,滇池水务公司与市排水公司合办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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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昆明生态环境
责编:杨芮
编审:周晓雪
终审: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