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勃湾区24个小区供热系统将改造

我为群众办实事

当前,正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的出发点和落脚处,坚持聚焦供热主责主业,从解决用户最突出的问题抓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用户“急难愁盼”增强广大用户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0-2021采暖期,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本着“民生优先、服务用户”的宗旨,提早部署落实,将供热时间提早5天,于2020年10月10日零时开始正式供热,帮助热用户顺利度过初寒期。供热末期,公司适时根据天气状况,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和投资集团公司要求,延长5天采暖期供热。

在采暖季,奋战在一线的热力员工在供热运行期间要连续工作根本没有休息日。非采暖季时他们将投入到设备巡查、检修和保养、技改工程中去。“早下手、早解决、早落实”是热力公司员工的做事态度,没有非供暖季期间的管网施工和设备改造,怎能确保冬季供暖设备的持续运行?

乌海热力“冬病夏治”把脉供热网络。停暖后乌海热力利用好夏季这段宝贵时间重点做几项工作:

一是计划对164座换热站设备进行检修,涉及中板式换热器、电气控制柜,循环泵、补水泵,软水设备、逆止阀维修保养更换。

二是继续加大供热管网改造,计划对老旧二次供热管网改造10公里。配合海勃湾区政府实施老旧小区供热系统改造工程,完成24个小区的改造任务

三是计划更换超期使用计量失真的超声波热计量表2600余块,覆盖计量供热面积30万平米。

本采暖期,乌海热力供热时间在内蒙古自治区通用供热时间基础上增加10天,预计总供热时间达190天,迎来近几年最长供热期。延迟供热期间,公司坚持“不降低用热品质,不增加用户负担”原则,公司将克服资金压力,不向热用户收取额外延迟取暖费,同时一如既往为用户提供高品质供热服务。

记者:宋杰 刘贺 王海超

初审:明玉 刘琳娜

主编:范鹏春

监审:郭利强 梁文秀

发布:乌海广播电视台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0年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当事人自愿参加社会服务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社会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中不履行职责;

(二)对于有关设施设备疏于保养维护,致使该设施设备残缺不全或者无法正常使用;

(三)未依法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或者未及时对举报、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未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五)妨害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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