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投诉问题6批33件

4月12日,我市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交办的第6批信访案件10件,其中,涉生态污染2件,涉水污染2件,涉噪声污染3件,涉大气污染2件,涉生态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1件。上述10起案件按照部门职责及环境监管事权分别交办给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明山区、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林草局、沈阳铁路局本溪车务段办理。
截至4月12日14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本溪市工作协调组共接到辽宁省工作协调组交办群众举报案件33件,已经向涉案单位交办案件33件,分别交办给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高新区、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及沈阳铁路局本溪车务段办理。
本报记者 白璐
详见4月14日《本溪日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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