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

通讯员 于谦
记 者 黄静
近日,高邮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原告是70多岁的老父亲,而被告是老人的三个儿子。老父亲提出三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1500元的赡养费要求,却遭到小儿子的拒绝。理由是父亲当年曾写下不用其养老送终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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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七旬老父突发脑溢血,开销增多奈何儿子不愿赡养
李大爷家住高邮,已70多岁的他和大儿子生活。老人膝下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一家负责照顾父亲的日常起居,二儿子有空则来探望父亲。按照约定,两个儿子每月都按时支付父亲的赡养费。
说起小儿子,李大爷憋了一肚子气。在李大爷看来,小儿子对自己不闻不问,根本没尽到赡养义务。小儿子认为父亲对自己关心不够,很多事情有失公平。父子间关系恶化,渐渐地,小儿子和父亲断绝了来往。
从2019年开始,李大爷的身体每况愈下,患有三高等疾病的他长期遭受病痛折磨。李大爷因脑梗死、脑溢血先后两次住院,还留下中风后遗症。如今他只能靠轮椅代步,生活质量严重下降,经济负担也加重了。李大爷住院治疗期间,共用去医疗费3万多元。这些费用都是由大儿子和二儿子负担的。
出院回家后,李大爷告诉大儿子和二儿子,“你们的弟弟也有给我养老的义务,找个机会和他聊聊吧。”
按照父亲的意愿,大儿子多方联系找到了弟弟。当大儿子转达父亲的意愿后,小儿子毫不犹豫拒绝了。“父亲一直偏向你们,家里的财产我一分也没得到,理应由你们赡养。”小儿子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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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父亲起诉儿子索要赡养费,儿子竟出示一份承诺书
私下沟通毫无进展,李大爷遂来到高邮市人民法院,就赡养费相关事宜,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近日,高邮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李大爷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希望法院判令三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同时判令三个儿子均等承担其住院治疗费。
法院经审理查明:三名被告系原告婚生子。2019年腊月和2020年10月,原告因患脑梗死、脑溢血等病两次住院治疗,除去医疗保险报销部分花去医疗费12783.5元,相关治疗费由大儿子、二儿子支付,小儿子未支付任何费用,此外小儿子一直未尽赡养义务。
质证环节时,小儿子向法官出示了相关证据,即父亲早年间亲笔写下的一份承诺书。该承诺书上白纸黑字写明,李大爷不要求小儿子尽赡养责任。李大爷对此辩称,承诺书没有法律效力,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该证据与本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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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老父亲维权获法院支持
长期以来,小儿子觉得父亲分割家产的做法不公平。为此,小儿子心里不平衡,觉得三兄弟共同分担父亲的赡养费和医疗费不合理。而当年李大爷一时赌气才写下不用小儿子赡养的承诺书。那么,这份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法院认为,老年人的赡养受法律保护。原告系三个被告的父亲,三被告均负有赡养原告的义务,小儿子提出原告出具不要求其负担赡养责任的承诺书以及分得家产较少,均不能成为赡养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故对于小儿子免除赡养义务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判决,小儿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医疗费4261.2元,三个儿子应于每月15日前支付原告赡养费1200元,至其去世时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煜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