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安排部署《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工作

4月12日,越西县《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启动会在县第一人民医院召开。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徐先林出席并讲话,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医院、零售药店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县医疗保障局对《条例》进行宣讲解读。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代表、定点医疗机构代表、零售药店代表进行表态发言。

徐先林强调,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管好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作为天职,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基金监管工作,保证全县医保基金征缴到位、发放合规、运管安全、百姓满意,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据了解,《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相关主体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更加具体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