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攸县:“门前三小”促“基层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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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与起因
近年来,攸县贯彻关于乡村振兴的“二十字”方针要求,以“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目标,聚力乡风文明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助推乡村振兴,大力实施“门前三小”工程。通过盘活祠堂、民房、旧村部等闲置资源,在老百姓家门口建起了小广场、小书屋、小讲堂,把服务送到群众“门口”,把文明种到群众“心中”,极大激活了乡村治理神经末梢。
二、做法与经过
攸县是湖南的劳务输出大县,乡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较多。“门前三小”起源于攸县谭家垅村高桥屋场,雏形是一个农家书屋。10多年前,从大学退休的老教授夏昭炎和老伴回到老家谭家垅村,发现村里物质条件好了,但是缺少文化生活,特别是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内心需求比较强烈。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夏昭炎修整祖宅,从一开始成立书屋带领孩子们阅读,到开设百姓课堂给村民讲授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再到组织村民成立文体队,把水泥坪当“乡间舞台”,推广保健知识。
从2017年开始,攸县以夏昭炎夫妇的经验为蓝本,坚持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积极构筑公共文化服务的有形载体,拓展乡风文明建设的触角,实施“门前三小”工程,有效推动了乡村治理落在实处。
1. 分类实施,发展不求“齐步走”。针对“门前三小”工程建设,政府部门虽然制定了指导意见和奖补办法,但不下达指令性计划和建设任务目标,并明确“门前三小”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不搞盲目的“一刀切”,不求虚假的“齐步走”。对“三小”文化场所的产权,小书屋、小讲堂的建筑结构、建设年限、装修标准不作硬性规定。实施“门前三小”工程时,坚持以群众为主体,汇集群众智慧和力量,鼓励老百姓充分利用家族祠堂、闲置民房、旧村部、空置学校等现有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建设,条件不成熟的地区可先期建设“一小”或“二小”。各地的“门前三小”工程只要覆盖人口在300人以上,小广场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小书屋和小讲堂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经验收合格均可纳入奖补范围,享受相关部门单位配送的相关器材、设备、图书等,并获得授牌。对建设规范、运行良好、效果突出者,评定为“门前三小”工程示范点,给予2-7万元资金支持。截至2020年底,有关单位为“门前三小”配送各类文体设施用品近1.2万余件,文化活动阵地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2. 民办公助,工作不演“独角戏”。“门前三小”建设是一项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投资较多、后续管理任务较重的复杂工程,政府主导模式显然不适用,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充分激活群众,最大限度释放基层自治的能量。到2020年底,全县群众无偿腾出房屋800余间(面积合计9200多平方米)用来支持改建小书屋、小讲堂;主动让出土地9600余平方米用于修建小广场;广大群众、在外务工经商人员以及成功人士、有识之士共计筹资8000多万元,支持“门前三小”工程建设。同时,县乡财政部门投资1200多万元,通过以奖代拔方式扶持、鼓励工程建设,并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大学生志愿服务者、党员教育师资库成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文艺活动从业者、优秀年轻干部等各类群体开展送党课、送电影、送戏曲、送义诊、送知识、送技能、送法制等活动,共同奏响了“门前三小”这出“大合唱”。
3. 注重实效,形式不图“高大洋”。“门前三小”是办在农民家门口的惠民工程,工程的推进紧贴“三农”实际,形式上绝不追求“高大洋”,务必立足于“小”、着眼于“土”、突出于“实”,力求“以小切口作大文章”。“门前三小”相关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严禁大搞拆建,杜绝将“门前三小”工程变相建成楼堂馆所,禁止以集资建设“门前三小”的名义强行向农民摊派费用和用工,加重集体和农民负担;提倡在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老民房、老祖屋、老村部、老学校、老厂房以及宗祠祖堂等原有闲置资产改建成“门前三小”场所。这一建设思路与农民群众意愿不谋而合,得到了最广大农民群众的点赞、支持和拥护。
4. 规范管理,活动不摆“空城计”。为了防止出现过去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服务中心、乡村大舞台“重建轻管”的问题,避免重现文化设施成摆设、健身器材变道具、图书上面布满灰以及书屋长期“铁将军”守门的尴尬,攸县把后续使用管理列为“门前三小”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绩效考核方式督促“三小”场所责任人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本土乡贤的力量,发动热心公益事业、热爱文化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和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门前三小”场所管理员。在他们的组织和影响下,“门前三小”很多工作事半功倍。全县担任“门前三小”管理工作的“四老”人员达1769名,年龄最大的超过80岁。另外,有效放大机制和制度优势,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坚持轮流值班、定岗定责等工作原则,明确要求做好场地卫生打扫、设施日常维护、用品登记管理等工作,确保“门前三小”场所时时有人管,天天能开放。
三、成效与反响
到2020年底,全县建成“门前三小”工程676个,打造示范点60余个,小广场总面积21.9万平方米,小书屋、小讲堂合计面积1.72万平方米,共计收藏各类书籍18.6万册,拥有体育健身器材8260件,书架课桌18.6万件,成立歌舞队、体艺队以及文化、科技、法律演讲团队2142个。攸县“门前三小”形成了活动组织灵活多样,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参与各有所获的良好局面,共组织开展各类活动3260余场次,真正实现了把服务送到村民“门口”,把文化种在群众“心中”。
1. 丰富了群众精神生活。“门前三小”的应运而生,符合当下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趋势,为广大老百姓提供了相互交流、增进友谊、营造和谐的平台。2020年全县以小广场为载体和平台参加唱歌、跳舞、拔河、打太极、玩腰鼓、舞龙灯等活动的人数达12.6万余人次;全年到小书屋、小讲堂读书、看报、听课、交流学习心得的人数达9.67万人次。农民自古以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终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广大农村群众的收获感、幸福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2.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门前三小”给工作和劳动之余的党员干部、平民百姓、邻里乡亲提供了在同一个“小天地”里休闲、拉家常、谈生活、讲“时闻”的机会。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增加了彼此的友谊,干群之间陌生感少了、亲切感多了,干部把农民当知己、群众把干部当朋友,基层干部更加乐意为群众服务,广大群众更加支持干部开展工作。
3. 弘扬了良好社会风尚。随着“门前三小”工程的深入实施,攸县城乡居民逐渐形成了有事没事到“门前三小”文化场所参加活动的习惯。群众普遍反映,现在打牌赌博的人少了,看书学习的人多了;搬弄是非的人少了,真诚相待的人多了;邻里吵架的少了,互相帮助的多了;参与迷信活动的人少了,崇尚科学技术的人多了。
4. 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大势所趋,从法制到法治,过程艰辛但充满希望,在“门前三小”等活动载体的影响下,广大居民的道德素养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违法违规的现象大大减少,运用法律手段调解处理矛盾纠纷能力提升,依靠对抗、胁迫、暴力等非法手段处理纠纷的基本杜绝。自实施“门前三小”工程以来,全县共减少民事纠纷8920件,减少偷盗案件6262起。运用协商、调解、司法途径解决矛盾同比上升38%。
四、探讨与评论
攸县以实施“门前三小”工程为抓手,按照群众自行建设、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原则,大力搭建培育文明乡风、移风易俗的平台,助推乡村振兴,为乡村治理提供了“一把金钥匙”。
1. 乡村治理与建设要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门前三小”之所以受到广大村民热情追捧,用老百姓的话说,“小广场跳出大健康,小书屋读出大天地,小讲堂讲出大道理”。可以说小书屋、小广场和小讲堂极大地丰富了周边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成为了老百姓步之能及、心之能达的“乐土”。基层治理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能解决老百姓生产生活中遇到问题的办法,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基层治理只有瞄准了群众需求这个“靶心”,才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也会得到群众的呼应和肯定。
2. 乡村治理与建设要坚持从基层实际出发。“门前三小”发端于群众,来源于老百姓的生动实践。民之所向,政之所为。为百姓提供公共服务如此,搞好乡村治理与建设亦如此。要紧盯群众身边的问题,紧扣县域治理的实情,从实际出发、从小处着手,把工作前移村民小组,把服务搬到老百姓门前,让治理与建设措施接上地气,不求虚名,不搞花架子,力求解决老百姓现实问题,治理与建设措施才会真正落地见效。
3. 乡村治理与建设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拓展乡村治理效果离不开领路人,也离不开示范点的带动,要以典型示范带动打造乡村治理新高地。一方面要弘扬乡贤文化,挖掘先进典型,发挥乡贤在资源、威望、资历、人脉等方面优势,积极引导其组织开展活动、参与志愿服务和日常管理,让乡贤化身成纠纷处理“调解员”、乡风文明“引导员”、决策建议“智囊团”、公益慈善“志愿者”,影响和带动当地群众积极参与基层事务。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实际,打造“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示范点,树立样板和品牌特色,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村(社区)参与激情,由点及面,逐步推进,提升基层治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