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充看到这种花,请立即报警!

顺庆全媒体 通讯员 杨烈
听闻罂粟果“包治百病”, 南充市民李某在家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4月7日,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新建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前往李某家中将罂粟全部铲除,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行政处罚。
图片
为治疗脚部水肿,李某在位于顺庆区顺河街某小区五楼住房阳台和卧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准备用罂粟叶敷脚治疗。4月7日17时许,顺庆公安分局新建派出所民警依法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铲除罂粟三十余株。
据调查,2020年6月左右李某在贵州一工地务工,听闻罂粟果“包治百病”,便从工友处拿到一个罂粟果带回南充种植。2020年10月,李某将罂粟果种植在花盆内,长出幼苗后李某将这些幼苗移栽至客厅和卧室,被民警查获时已经结出果实。
“‘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它可是提取鸦片等有毒物质的主要原材料。”新建派出所教导员苟健身介绍,这是今年第一次在辖区发现有人误种罂粟,欢迎辖区群众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
鉴于李某并非故意,种植数量较少,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铲除,不具备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图片
民警提醒: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入狱。
法律链接
非法种植罂粟,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