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党史天天读】土地改革运动(一):土地改革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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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年 6 月 30 日,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简
称《土改法》)。7 月 14 日和 8 月 20 日,政务院颁布《农民协会组织通则》《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等文件,对土地改革的方针和政策作了明确的规定。之后,以“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 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为总的工作方针的土地改革运动在全国全面启动。
土改前民勤县有可耕地 4.14 万石,常用实耕地 3.64 万石,水浇地占 28%,旱地 72%,实耕地每人平均 1.7 斗。土地多集中在地主手里,占农村人口 5.21%的地主,占有总耕面积 18.2%的土地;占 4.47%的富农,占有 6.37%的土地;占 2.24%的小土地出租者(经营者),占有 4.5%的土地;占 42.6%的中农,占有 44.5%的土地;占 32.8%的贫农,占有20.5%的土地;占 12.2%的雇农,占有 4.11%的土地;占 0.43%的其他人口,占有 1.34%的土地。地主富农特别是其中的土豪劣绅,利用出租土地,雇用长工、短工和放高利贷等方式,对广大农民进行剥削。除此以外农民日常还要纳苛捐杂税,如官粮、驼马丁、乡社粮、保甲长粮、公教人员食粮、麸豆草料、羊皮、驼羊毛、烧柴等。地主阶级不但在经济上进行残酷剥削,在政治上也对农民进行血腥统治,利用乡保政权、反动军警、封建宗教和反动会道门等,欺压农民,从根本上限制他们反抗剥削的自由,农民常年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生活。
1951 年 7 月 20 日,县委抽调县乡区三级干部 245 人,举办历时44 天的土改试办训练班,并派区委书记等干部 47 人(青年干部 15 人) 到专区干校学习,为土地改革运动做准备。8 月 28 日,县委利用土改培训班、教师座谈会、各机关全体干部会等,对土改的政策、策略等问题进行传达,要求加强干部及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土改宣传工作,放手发动群众进行土改。9 月 5 日,县委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传达省委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动员全县人民进行土改。9 月 8 日, 县委制定《民勤县土改工作计划》。9 月 21 日,县委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简称土改委),县委书记毛迎时任主任。土改委在土改试办乡结合工作训练不脱产干部 143 人,为顺利完成土改工作培训骨干。10 月 6 日,在环河区召开土改动员大会,县长陈云樵作动员报告,县委书记毛迎时到会讲话。
全县土改运动分三期进行。第一期土改试办工作从 1951 年10 月5 日至 11 月 20 日,参加脱产干部 289 人,不脱产干部 143 人,在环河、大坝、城关 3 个区的 9 个乡进行,环河区一、二、三乡,由陈云樵领导,环河区四、五、六乡,由地委秘书长白彦博和毛迎时领导, 城关区五、六乡和大坝区一乡由县委宣传部部长刘逢皓领导。第二期从 1951 年 11 月 25 日至 1952 年 1 月 22 日,参加脱产干部 331 人,不脱产干部 127 人,在东渠、中渠、西外、泉山、新河、东坝 6 个区 35个乡进行。第三期从 1952 年 2 月 5 日至 4 月 15 日,参加脱产干部 230人,不脱产干部 124 人,小学教员 95 人,在东坝、环河、大坝、城关4 个区 16 个乡进行。每期土改大体分四个步骤。
宣传发动群众,扩大农会队伍土改一开始,各阶层思想混乱,贫雇农虽然对土改的要求很迫切,但顾虑很大,对政策怀疑,怕“三次土改”;中农情绪不高,怕“打乱平分”;富农怕分走土地和财物,个别富农有转移财物的现象;地主阶级气焰嚣张,明目张胆地进行破坏活动, 转移财产,破坏农具,造谣惑众,散布“报仇”“变天”等反动言论。针对以上思想情绪,各乡首先召开了农代会、群众会、农会会员会、民兵会、贫雇农座谈会、富农会、地主训话会等,讲解土改政策,使“三次土改”“打乱平分”等反动谣言破产,广大群众消除了顾虑,安定了情绪,积极拥护土改。干部由村到户,到贫雇农中访贫问苦,发动贫雇农利用各种小型座谈会、学习会等,以苦连苦、贫串贫等方式教育贫雇农,发现贫雇农积极分子,培养贫雇农领导骨干。至 1952 年 4 月,全县发现培养积极分子 3345 人。其中,男 2350 人,女 995 人,平均每乡 55 至 56 人,每 9 至 10 户有 1 个积极分子,积极分子在整个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群众觉悟不断提高,普遍要求参加农会、民兵, 各乡随时慎重地接受了群众的要求,并以“三评”(评劳动、评出身、评工作)的原则进行审查,逐渐壮大了农会队伍,加强巩固了农村反封建的力量。至 1952 年 4 月,全县有农会会员 41745 人,其中男 29678 人,女 22067 人。有民兵 10903 人。
划分阶级成分,开展对地主阶级的斗争经过宣传发动群众,广大群众的觉悟显著提高,迫切要求斗争恶霸、反革命分子及不法地主, 在政治经济上彻底消灭地主阶级,整顿政权与农会等各种组织中的不纯分子。各乡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的整顿了政权及农会等基层组织, 由划分阶级成分开始,向地主阶级展开了说理斗争。60 个乡清洗了混入政权和基层组织的阶级异己分子及其代言人 502 人,青妇干部 182人,停职调职落选的干部 331 人。依民愤大小,交群众大会斗争或人民法庭审理,共处理恶霸地主及反革命分子 114 人,其中判处死刑的 4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 1 人,判处有期徒刑的 65 人,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 11 人,斗争后交群众管制的 5 人,罚劳役的 14 人, 释放的 14 人。
划分阶级成分采取民主评议,三榜定案。先在贫雇农会上自报成分,进行公议,民主评定后出示第一榜;出第一榜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交乡农代会讨论修改通过后,出示第二榜;第二榜后,农民成分基本定案,同其他成分一边进行复查,听取多方面意见,一边接受地主及需征收土地的小土地出租者(经营者)的申诉,经县政府批准,出示第三榜。据统计,全县 60 个农业乡 34097 户,共划地主 1106户,半地主式富农 3 户,工商业家 3 户,富农 580 户,小土地出租者(经营者)733 户,中农 12065 户,贫农 13098 户,雇农 6141 户,其他368 户。没收征收地主财产,分配斗争果实 至 1952 年 4 月,全县 60 个农业乡共没收征收土地 191842 亩,没收房屋 11119 间、耕畜 6894 头、农具 210660 件、粮食 15339 石、棉花 12286 斤。在土改中废除 451户地主的债务粮 31973 石, 停付 134 户富农的债务 4690 石, 合计36663 石。
分配土地财产,采取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缺啥补啥、缺多多补、缺少少补、不缺不补的办法。据统计,雇农 5517 户,占 90%的人口分得了土地;贫农 7805 户,占 59.6%的人口分得了土地;中农 2023 户,占 16.7%的人口分得了土地;其他 306 户,占 83.1%的人口分得了土地。占总人口 44.96%的贫雇农,占总耕面积 37%的土地,每人平均3.7 至 3.85 亩。共有 28522 户 165262 个农民分得了土地及其他果实,分别占总户数和总人口的 90.4%、87.9%。建立团组织及其他群众组织 在土改运动中,各乡召开青年座谈会,广泛宣传,发动青年参加农会、民兵。运动中对涌现出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许多青年被提拔为乡村干部,带动了其他青年积极参加反封建的斗争。全县建立团支部 42 个,发展团员 686 人,其中,男552 人,女 134 人,占青年总数的 1.5%。青年在巡逻放哨,监视地主非法转移财产,维护农村治安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在土改运动中积极开展妇女工作。首先召开家庭会议,通过家长及男人发动妇女,积极的带动落后的,打破了家庭怕妇女跑野、管不住、会误生产的思想顾虑。然后组织妇女学习,鼓励她们积极生产, 在家庭中建立经济地位。全县建立乡妇联会 61 个,会员 23278 人,占妇女总数的 21.63%;22068 名妇女参加了农会,占妇女总数的 20.2%。
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使全县农村面貌一新,农民群众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并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要求在文化上翻身。占总人口10%的群众参加了冬学、民校、识字班,其中男 11190 人,女 11834人;占总人口 32%的群众参加了读报组,其中男 32536 人,女 29797人;共有冬学、民校、识字班 233 处,读报组 680 处,参加学习的每个人平均最少识字 100 个左右;订阅《甘肃日报》《甘肃农民报》《新武威报》《新青年报》等 2610 份。经过学习,农民在思想上明确了政治经济上的翻身,是毛泽东、共产党、人民政府领导的结果。农民生产积极性显著提高,积极响应毛泽东“增产节约”的号召,各乡农民互写挑战书,并由下而上普遍订出农副业生产及防旱、抗旱计划,并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组织了常年、季节性变工互助组,全县 80%以上的农户参加,在春耕播种、防旱、抗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在土改中坚决执行了中立富农政策,土改后富农也与贫雇农、中农一样积极展开生产竞赛。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感到自己的土地不够耕种,普遍进行开荒、平坟。据统计,土改期间全县共开垦荒地 5062 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