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成年人犯罪呈大幅下降趋势,这一基层检察院如何成为全国先进?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与希望,让他们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这是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检察官发自内心的话语。
近年来,陕西咸阳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将打击犯罪与关爱救助并行、预防与教育同步,不断创新推进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用心血与汗水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探索出了具有秦都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方式,打造了“秦检朝阳”品牌。2020年3月,“秦检朝阳”工作组被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评为2019年度“创先争优树模”先进集体、全市检察工作亮点品牌;2020年10月,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
一支过硬队伍 让未检工作更专业
“让未检工作机构专门化、资源集中化、队伍专业化、创新常态化,有助于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的独立性、教育的连续性、保护的全程性和预防的针对性。”秦都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检专业队伍建设,2018年8月,该院率先成立了“秦检朝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2020年改为办公室,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官组成未检工作团队。
未检办公室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未检办公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努力克服简单从轻、单纯打击和帮教形式化问题,在对涉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的同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重罪案件办理和帮教工作,保持必要的司法威慑。
未检工作团队的5名女检察官,其中1名检察官考取了注册国际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1名员额检察官荣获陕西省第七届“全省十佳公诉人”。未检工作团队所办理的案件无一起错案、冤案发生,同时她们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未检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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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教师、家长走进检察机关参观。
“一站式”询问 让司法保护更全面
在办理两起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时,未检办公室检察官发现,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民警和检察官均需要对未成年被害人核实案件细节,而重复询问会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对此,未检办公室检察官在多次深入辖区公安局,与相关负责人以及办案人沟通后,基于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在咸阳市率先建立“一站式”询问办案机制。2018年11月,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与辖区公安机关会签了办理性侵案件、校园暴力案件对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和公安民警一起对性侵案件、校园暴力案件中受害者进行询问,避免重复询问。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未检工作团队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采取高效缓和的方式,对侦查机关的询问时间、询问场所、询问方式,以及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隐私、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尽量避免因办案机关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造成“二次伤害”。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还与医院、公安机关会签了医疗救助合作协议,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专业医疗救助,制定了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心理救助“四位一体”的救助机制,不断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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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工作办公室干警分析研讨案件。
一份呵护关爱 让未检办案更有温度
“未检工作和其他刑事检察工作不一样,要有耐心,更要细心。”作为孩子的母亲,未检办公室检察官毛妮颇有感触地说,“不能就案办案,要用心去关爱迷途的未成年人和受伤害的未成年人,要尽可能地去挽救这些孩子,让他们有更好的未来。”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偷盗案件中,毛妮通过深入走访调查,了解到嫌疑人是一名高三学生,其从小由爷爷抚养长大,平时表现良好。“如果简单起诉到法院,肯定会毁了孩子的一生。”毛妮说。最终,通过与公安机关、被害人等进行沟通,经过检委会研究,该院对该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6个月。考察期内,毛妮对该涉案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心理疏导、感化教育,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对其进行帮扶。
在未检办公室,人们处处能感受到检察官对未成年人的关怀。讯问询问区、心理咨询室、情绪宣泄区、沙盘游戏区、书籍阅读区、法治教育区等,都是为未成年人量身定制的。“一站式”询问、心理疏导、亲职教育、临界预防、司法救助处处彰显着人文情怀。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全过程,着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以教育预防和帮教挽救为切入点,注重为失足青少年铺筑回归之路。
在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移送的未成年人姜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姜某某系高中的一名在校学生,因为喜欢参加学校组织的角色扮演活动,便网购了枪支当道具。经鉴定,姜某某从网上购买的仿真手枪,以及从其家里搜出的一把玩具枪均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能正常发射的司法界定之枪支。承办检察官多次深入姜某某家中和学校,了解到姜某某平时表现良好,还是一名美术特长生,多次在美术比赛中获奖,姜某某本人也对其不懂法的行为深感后悔。
鉴于此,承办检察官多次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沟通后,认为姜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对姜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通过共同努力,承办检察官不仅挽救了一个孩子,还挽救了一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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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检朝阳”微课堂法治教育基地揭牌。
一堂法治课 让学生终生难忘
2018年12月,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秦检朝阳”微课堂法治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先后在二印学校、古渡小学、玉泉学校、中华路小学、秦阳学校等中小学举行。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分别担任了法治副校长,“秦检朝阳”工作组成员担任了法治辅导员,这标志着在秦都区法治微课堂首次列入学校课程表,形成了规范的授课制度。
为此,检察官制作了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PPT课件,精心筛选案例,以案释法,并通过主题班会、道德讲堂等,深入浅出地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心理进行分析,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塑造健康美好心灵。因授课内容新颖,授课形式多样,释法说理深入浅出,法治课让学生终生难忘。
目前,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已创立“秦检朝阳”微课堂法治教育基地7个,“秦检朝阳”工作组成员在辖区2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了近百次“秦检朝阳”微课堂送法进校园活动,上线“女生课堂”“家长课堂”“定制课”“云课堂”等特色课程,并以“远离性侵”“校园欺凌”“扫黑除恶”“套路贷”等为主题进行授课,点对点进行普法宣传,听课师生共计万余名。同时,该院发放宣传册2000余本,接受师生咨询500余人次,大大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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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后,未检干警和中华路小学学生拍照留念。
一部校园TV走进学生心田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开拓工作思路,以一种全新的交流方式,拉近了与学生的距离。
2019年5月,该院与中华路小学联合制作了校园TV——《“秦检朝阳”护苗行动、远离伤害》系列剧第一集《五个警报》,改变以往填鸭式的方法,通过检察官与同学们问答互动,让更多学生有效提升了预防性侵的意识和保护自己的能力。
2019年8月,该系列剧第二集《安全使用网络,远离伤害》制作完成。该剧通过同学们现场表演的方式,为大家敲响了安全使用网络的警钟,告诫家长平时要多关注孩子,留意孩子使用电脑、手机、网络的情况,及时正确引导。
2019年11月,该系列剧第三集《远离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制作完成。该剧通过同学与检察官互动,告诫同学们要远离校园欺凌,在遭遇校园欺凌的时候,不要慌张害怕,先保护好自己,巧妙周旋,在脱离险境后,及时和家长、老师沟通,还可以诉诸法律,保护自己。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还不断健全“大预防·全覆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新格局,开通了“秦检朝阳”青少年法治热线,并积极加强检校合作,与多个学校建立了联系卡,面向社会进行法律服务,方便青少年及其家长、老师的法律求助。对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检察官还会主动上门与青少年面对面进行交流。
该院与多家媒体联手制作了法治节目,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讲解典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与未成年人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知识。同时,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教育领域和相关部门代表以及辖区学校师生代表、家长代表来检察院参观,积极听取参会人员对未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开通了未检工作团队微信公众号“秦检朝阳”,通过新媒体提升未检宣传水平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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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教育局会签关于“一号检察建议”督导检查工作的方案。
一份检察建议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要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就必须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大格局。”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钢说。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把检察建议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2019年5月,未检办公室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注意到这不是一般的醉酒驾驶案件,而是幼儿园“黑校车”超载驾驶案件。经过对辖区3所幼儿园和1所中心小学进行走访调查,承办检察官发现,民办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许可证、无校车标牌的车辆用于接送幼儿的现象大量存在,暴露出校车尤其是农村校车管理不规范、部分驾驶人准驾不符等问题。
2019年8月,就校车安全问题,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向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安钢带领检察官进行了公开宣告送达。同年9月,该院收到公安沣西新城分局回复,并与多部门联合对校车问题进行了整治,确保校车安全。同年12月,该检察建议被评为2019年陕西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2019年8月,未检办公室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猥亵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其老师身份实施犯罪。随后,检察官联合秦都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4所教育培训学校进行了走访调查,重点对培训学校老师入职资格、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学生的法治教育等问题进行了调研。
通过调研,检察官发现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漏洞。随后,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就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问题向秦都区教育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秦都区教育局积极作出回应,制订印发了《咸阳市秦都区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使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工作落到了实处。案件开庭审理后,秦都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从业禁止”建议。秦都区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同时禁止被告人郭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内从事和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在秦都区人民检察院的坚持和不懈努力,以及与相关部门充分协作配合下,陕西咸阳秦都区涉未成年人犯罪呈大幅下降趋势。“原来一年要办几十起案件,现在一年只办十几起案件。”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公室主任袁翠欣慰地说,“手里有‘检’爱,心中有阳光,我们将充分发挥‘秦检朝阳’这个品牌优势,用未检情怀、力量、责任和担当托起明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