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投诉问题7批39件

4月13日,我市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交办的第7批信访案件6件,其中涉生态污染3件,涉水污染1件,涉大气污染1件,涉土壤污染1件。上述6起案件按照部门职责及环境监管事权分别交办给本溪满族自治县、明山区、溪湖区办理。
截至4月13日14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本溪市工作协调组共接到辽宁省工作协调组交办群众举报案件39件,已经向涉案单位交办案件39件,分别交办给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高新区、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及沈阳铁路局本溪车务段办理。
以上举报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报记者 白璐
详见4月15日《本溪日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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