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颁发全国首批全省首本《民法典》新版居住权 不动产登记证明

本刊讯“母亲辛辛苦苦养育了我,又为我置办房产,孝敬母亲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领取了居住权证明书也可以让母亲安心放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我家办了一件大好事”。近日,江苏省射阳县的杨女士和女儿黄女士一起在射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了居住权证明,这也是《不动产登记证明》依据《民法典》改版后颁发的全国首批全省首本新版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杨女士作为一位单亲母亲,几十年含辛茹苦将独生女儿抚养成人,去年因唯一住房拆迁,杨女士领取到了一笔拆迁安置款,考虑到自己年纪不小了,杨女士想将拆迁安置款给女儿黄女士购买了某小区的商品住房,但又担心产权不是自己今后一旦发生变故老无所居,如何处理,杨女士顾虑重重,多次向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并要求办理居住权。射阳局在省厅精心指导下,通过组织论证、座谈、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按照省厅要求及时系统修改关联到位、证明法律依据改版到位、业务材料调整到位,在4月6日部通知当日按要求颁发了全国首批江苏省首本法律依据改为《民法典》的新版不动产登记证明。“拿到了居住权证明,让我吃下定心丸,既为女儿置办了家业,也让我老有所居,真是一举两得。”杨女士开心地说。

群众有需求、法律有依据。2021年年初,射阳局在积极履行职责的同时,主动向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领导汇报工作准备情况及存在问题。省厅不动产登记局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专家论证会议,研究居住权登记的业务流程、收件材料和法律风险防范。在省厅的精心指导下,射阳县参照抵押权登记的不动产建库规范设立居住权登记的业务功能和应用场景,在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中增设立了居住权登记类型,并建立居住权与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之间的逻辑关系,匹配了相应的审批流程,完善了居住权登记查询。射阳局还提前按照规定申请印制了《民法典》50本新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参考部《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修改意见稿)》,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增加了居住权选项。提供符合《民法典》要求的居住权合同填写样本,供申请人自行修改使用。拟定了《居住权权利和义务告知单》,用于明确告知申请人居住权的概念,以及设定居住权后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以不息为体,以日新为道,勇于创新不断求索,射阳局一直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物权利益,作为苏小登的使命和追求。2015年底,射阳县作为盐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试点单位,在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改革工作中甘当铺路石,敢当探路人,先后颁发了全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全国首批全省首本海域使用权不动产证书,全省首本农垦集团的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不动产证书。2019年彻底完成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职能整合,并能充分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效能优势,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你交房我发证”的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联动“服务进社区”模式;推出了“移动服务进乡村”系列活动,实现农房登记“移动式办公,足不出户领证”服务模式;“交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发证、拿证即抵押”,部门联动审批创造“射阳审批速度”,连续多年在省级不动产营商环境考核中列全市前茅。(杨军 朱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