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制药、通化玉圣药业因财务违规被财政部处罚 两者均为神华集团旗下子公司

【环球网综合报道】4月12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号)》(以下简称《公告》),正式通报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并明确对财政部有关监管局检查的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公告》,部分医药企业存在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

环球健康注意到,吉林神华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两家子公司——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通化玉圣药业有限公司均在此次行政处罚名单之列。

据公告,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8年虚增人员工资722.25万元,以多报销售人员出差天数的方式虚增差旅费2162.43万元,以多报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量的方式虚增劳务派遣费用508.20万元。二是2018年列支全国23家医疗机构临床费用2660万元,以业务推广服务商提供的医疗机构门诊收费票据入账。经核对,上述入账的门诊收费票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使用的门诊收费票据的号码、公章等信息均不一致。

通化玉圣药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8年虚增人员工资483.30万元,以多报销售人员出差天数的方式虚增差旅费598.33万元,以多报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量的方式虚增劳务派遣费用472.02万元。二是2018年列支福建业务推广费用,后附樟树市慧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涉及金额170万元。三是2018年列支全国23家医疗机构临床费用1370万元,以业务推广服务商提供的医疗机构门诊收费票据入账。经核对,上述门诊收费票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使用的门诊收费票据号码、公章等信息均不一致。

财政部依法对上述两家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天眼查信息显示,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吉林神华集团有限公司的80.18453%控股子公司,而通化玉圣药业有限公司为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