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古蔺法院把法庭搬到街道,巡回审理化解纠纷

近日,为贯彻落实“一镇一法官”制度,更好服务群众,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古蔺法院行政庭法官将法庭搬到古蔺县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巡回审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

2019年12月22日约14时,冷某某在自家院坝内因山林纠纷,与陈某珍、苏某平发生争吵。后双方发生抓扯,冷某某、陈某珍均不同程度受伤。经太平派出所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冷某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5308元。被告苏某平、陈某珍遂提起反诉,要求依法判令被告冷某某当面向二原告赔礼道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受伤后的各项费用,合计5600元。

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陈某珍已八十岁高龄,年老体弱,当即决定到双方居住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理,充分了解双方矛盾纠纷。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针对双方争议的矛盾,逐步引导当事人进行协商。原、被告均表示打架并非故意,只是一时气愤发生的抓扯,最终,双方均表示,希望下来再冷静考虑后再由法官继续组织调解,为本案圆满解决、双方重拾亲情打下基础。

调解结束后,法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将法治思想带到乡村千家万户去。真正实现了法庭走入田间地头,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实现的与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一镇(乡)一法官”制度落地生根,践行司法为民承诺。

吕琪婷 马福富

责任编辑:汤颂 编辑:姚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