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撞进食杂店熟人翻脸 法官说和化解纠纷

原标题:“咣当”一声撞进食杂店,转眼熟人变仇人
车撞店以后……
本是驾车为食杂店送货,不料却因操作不当,车辆直接撞进了食杂店,事后因赔偿问题两方矛盾激化,多亏法官诉前庭后多次调解,才解开了双方的心结。
4月12日,记者深入采访,还原了事情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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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入店
李玲(化名)在肇州县开了一家食杂店,店里卖些日常生活用品,酒水自然也必不可少。
她经常在一家酒业公司买酒,一来二去,便与酒业公司的于雪(化名)熟悉了。
前不久,于雪驾驶面包车来给李玲送酒,转弯时因操作不当,车一头撞进了李玲家的食杂店。
食杂店门斗钢架及玻璃被撞坏,店内货架子上的商品也撒了一地,幸运的是没有人员受伤。
因为事发突然,于雪惊出一身冷汗,李玲赶紧从屋里跑了出来,
冷静下来之后,双方聊起了赔偿问题。
“我粗略算了下,店里至少损失两万元以上。”
一听李玲开口要这么多钱,于雪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当时就在窗户附近,如果你再使点劲,墙都被你撞倒了,还好有门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没有门斗,可能我还撞不上呢。”
“你这么一吓,我浑身上下都难受,还得去医院看看。”
于雪本以为李玲只是说说,没想到她真去了医院住了院,一住就是十余天。
对簿公堂
“这次交通事故给我带来了这么大的损失,不能就这么算了。”李玲出院后,一纸诉状将于雪和其车辆所承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肇州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曲媛媛了解事情的经过后,认为这起案件涉案金额不大,决定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门斗毁了,窗户、电脑、监控设备也都被撞坏了,商品也没法卖了,她必须得赔。”
“门斗是我撞坏了不假,可她要好几万,这不狮子大开口吗?”
曲法官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了多次,但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调解不成,只能正常审理。
庭审中,李玲认为,于雪将食杂店门斗撞坏,致使房屋窗户、电脑、监控设备等商品损毁,不仅重新做了塑钢窗,还重新购置电脑、监控设备等,总价值达到17000元,且因为这件事,超市停业了13天,损失费约9000元。
“不仅如此,我还受惊吓住院了,住院治疗费花了6000多元,再加上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于雪应赔偿我38000多元。”李玲说。
庭审中,保险公司认为,李玲自称惊吓过度住院,但医院诊断书上显示,李玲是因为脑梗、心律不齐住院,所以对赔偿金额存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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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
庭审结束后,曲法官了解到,此事虽给李玲造成了损失,但她所谓的损失,没有正规票据,此事不宜一判了之,调解才是解决此事的最佳途径。
随后,曲法官又多次与李玲进行了沟通。
“我的损失那么大,她必须赔我。”李玲不依不饶。
“食杂店被撞,你的损失不小,但很多物品的价格不好确定,你手里又没有正规票据,想把钱要到手很难,如果想确定受损物品的价格,需要找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费时又费力,你再好好想想,要不要进行调解。”听了曲法官的话,李玲陷入了思索。
见李玲情绪有所缓和,曲法官表示,她可以再与保险公司沟通,如果保险公司能赔偿一万多,于雪再赔偿些,和平解决岂不是更好?
考虑再三,李玲同意调解。
当即,曲法官又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保险公司也同意调解。
李玲和保险公司同意调解,曙光就在眼前,可于雪却表示不接受调解。
“说和”成功
“毕竟是你操作不当撞了人家的店,如果事情能早日解决了,你也不用再为此烦心了,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生意上,不是更好吗?”
听了曲法官的话,于雪也把委屈一股脑地倒了出来:“开始我想和平解决,可是她要钱太多了,事发后,她还在我们送货群里‘泄愤’,弄得群里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我去哪里送货,人家都问我,这事本来就不光彩,她还给我四处宣扬,我这心里也憋着一股气。”
“事情毕竟都过去了,我跟保险公司谈好了,能赔一些钱,你毕竟是过错方,你说呢?”
就这样,在曲法官的多次调解下,事情终于成功调解。
保险公司赔偿李玲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财产损失费,合计14000多元;于雪赔偿李玲财产损失费1000元。
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三方对这个结果都挺满意。
双方在感谢曲法官的辛苦付出之余,也意识到了自己之前意气用事,很多决定都欠考虑,如今事情解决了,于雪和李玲间的心结也解开了。
法官点评:就事论事理性解决
这起案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简单。
对于原告,她想要更多的利益,但利益不是无限的;对于被告,虽然有不甘,但无休止的对抗,可能会让事情更难收场。
尽管调解这起案件的过程消耗了大量的时间,但最终都达到了双方满意的结果。
通过这起案件,希望市民能够从中得到警示,生活中,熟人之间难免有摩擦和纠纷,争吵和意气用事不能解决问题,事情既然发生了,就应该就事论事,理性平等地解决。
大庆晚报记者 范红敏 图片由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