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乌鲁木齐形式多样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文图/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白雪晴)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十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 。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乌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宪法宣传月”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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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军事迷,却不经意间泄漏了国家秘密。”新疆聚广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律师和新疆井然律师事务所主任海瑞 ,用以案释法的方式,为扬子江片区党员干部和居民讲解国家安全法。
“以前我觉得国家安全离我很远,现在看来其实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居民刘建听了宣讲的案例后很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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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在天山区永和巷社区,市司法局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国家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在开满杏花的树下,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谢汶宏律师为在场的居民群众详细讲解了《宪法》和《国家安全法》相关法律知识,特别对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及其主要架构进行讲解,对《国家安全法》中公民组织的权利义务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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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驻永和巷社区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吐尔逊·肉孜和队员为居民发放了《宪法》、《国家安全法》等宣传资料,并现场解答居民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公园,市司法局组织了由律师、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法治宣传小分队,为群众讲解《国家安全法》《宪法》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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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受到游客们的欢迎,常年在公园散步的王哲老人说:“你们这种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很好,让我们懂得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乌市司法局局长包新功介绍,组织多种形式的国家安全教育法治宣传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加大对非传统安全尤其是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加深社会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增强广大群众对非传统安全的认识,促进依法防控疫情、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