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扣费男子砸共享电动车被拘

张家口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李颖孟凡凡
男子骑共享电动车,因不满被多扣费用,便砸车泄愤,结果被行政拘留13日。日前,我市公安机关处理了这样一名破坏共享单车的嫌疑人。
4月10日早9点,桥西区工人新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桥西区八角台外环匝道处有一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被损坏。警方到场发现,损坏车辆被扔在路边,车上电池等零部件散落一地,通过走访侦查、调取监控,警方于当日上午11时将违法嫌疑人周某在家中抓获。
图片
据周某交代,他当天骑该车到达八角台附近,停好车后发现车辆扣费25元,觉得扣费过多的他心生不满,便泄愤砸毁该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公安机关对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违法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目前周某已被拘留。
据负责该案的警官介绍,根据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扣费标准,车辆需在指定站点还车,如非站点或超区域还车,将额外扣除15或30元调度费,周某未仔细了解扣费标准便泄愤做出不当行为,最终触犯了法律。警方也以此案提醒广大市民,使用共享车辆时应安全骑行、规范停放、精心维护,对于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杨舒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