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召开S44康略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

4月15日晚,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刘晶主持召开S44康略高速公路建设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研究解决S44康略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根源,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明确了整改措施。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刘劭出席会议,县交通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执法局、交警大队、路政管理所、S44康略高速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公司、1—6标段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习了《关于加强S44康略高速公路项目永久用地及各标段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参会各单位负责同志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就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刘晶围绕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刘劭就做好高速路建设做了进一步强调。刘晶指出:我县在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来之不易,在项目建设中要秉持绿色发展理念,立足全县发展大局,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维护好全县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刘晶要求:对S44康略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涉及单位和部门要务必高度重视,一要立即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康略高速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康略高速施工“四不准、四必须”规定的通知》要求,严禁在旅游村设置临建设施,严格落实好“六个百分百”规范,对相关政策和要求落实不力、整改不彻底的项目建设标段停工整顿。二要规范项目手续办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S44康略高速公路项目永久用地及各标段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康自然资源发〔2021〕71号)精神,严格落实好临时建筑物色彩、建筑风格规划管控,做好临时用地、复垦等手续办理,前置手续未落实的要停工整顿;做好永久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等手续的办理,相关部门要做好沟通配合衔接,为项目建设开辟绿色同道。三要做到科学规范施工。尤其是项目建设车辆要严格运输要求,做到不超限超载。四要加强督促监管力度。环保、执法、交警大队等部门要联合组成工作组,对各标段施工情况逐一督促、检查、监管,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刘劭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到文明环保施工。一要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路政和交警大队要召集各标段负责人召开会议,对车辆运输管理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做到管生产和管安全并重;二要加强爆炸物品管理。各项目标段与治安大队做好沟通衔接,制定科学管理措施,做到规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