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陇西男子爆胎后遇到交警 结果被查出醉驾

(视频素材由一中队提供)
2021年4月13日下午14时35分,陇西高速交警大队秩序一中队民警在G30连霍高速兰州方向1540公里处(通安驿服务附近)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路边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车辆发生爆胎,驾驶员正在换轮胎,现场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在和驾驶员交流过程中发现驾驶员满脸通红,酒气浓烈,怀疑其酒后驾车。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员血液酒精浓度为113.9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是陇西县人,在家喝了6杯白酒,突然得知妻子生病住院,就着急忙慌地驾车上了高速,不料途中车辆发生爆胎又遇到了交警。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酒驾、醉驾猛如虎!
解决困难的办法有很多
但是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绝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请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危
谨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