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闽侯新增43处抓拍!

[新闻页-台海网]

台海网4月16日讯 据“遇见闽侯”微信发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43处道路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详表附后)向社会进行公告,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闽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4月15日

监控启用后将实时抓拍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让行规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来源: “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