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让受伤的孩子走出阴影

“感谢检察院,你们的救助不仅让孩子在受伤后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还让孩子有了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今天的一番话更让我解开了心里的疙瘩。”4月6日,黑龙江穆棱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看望司法救助对象小婷时,小婷爷爷满怀感激地说。

2019年7月,穆棱市检察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在办理孙某强奸案时,发现被害人小婷(未成年)与爷爷、奶奶、大爷和父亲共同居住,爷爷奶奶已70多岁高龄,父亲和大伯在智力上有缺陷,祖孙三代的生活仅靠低保金维持。

了解到这种情况,检察官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经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同年12月,小婷获得2万元司法救助款。

随后,为了让小婷有一个更安全、更有利于其成长的生活环境,穆棱市检察院多次与村委会、派出所、教育局等相关单位沟通,按当事人意愿将小婷的户口过户至姑姑名下,帮助其转至八面通某中学,并与姑姑共同生活。

近期,带着对小婷一家人的牵挂,检察官又拔通了小婷姑姑的电话。检察官了解到,小婷逐渐走出了阴霾,重拾生活信心,但由于爷爷年龄大,观念陈旧,对小婷变更户口事宜仍有心结。

为此,穆棱市检察院与小婷一家所在的村委会领导沟通,把小婷的家人邀请到检察机关,进行面对面心理疏导。

在详细询问了小婷一家现阶段的生活情况、收入情况、面临困难等问题后,检察官说:“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长大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愿望,一切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原则。我们应当摒弃旧观念,把重点放在对孩子的关心和陪伴上。检察机关将与村委会共同把小婷一家作为长期帮扶对象,做到能救尽救,能帮尽帮”。

通过耐心细致的劝导与解释,孩子爷爷奶奶的心结打开了。同时,检察官还了解到,小婷的2万元司法救助款都被存入了专用账户,专用于孩子教育。检察机关也将加强对对救助款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来源:穆棱市检察院、黑龙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