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兴庆区段已全面进入禁渔期

4月16日,兴庆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黄河兴庆区段开展执法检查。
当日清晨6:00,执法人员先后来到黄河通贵、掌镇段,一路沿河巡查,没收河边捕鱼粘网2条,鱼竿22个,捕鱼小船1艘,发放通告30多份。随后,执法人员将对违法捕捞者予以处罚。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黄河渔业资源,高效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相关规定,自4月1日至7月31日,黄河兴庆区段全面进入禁渔期。
禁渔范围包括黄河兴庆区段及入河沟、渠口等附属水域。禁渔期间,禁止一切作业(垂钓);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严禁挖沙采石等影响鱼类生态活动的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贩运和售卖在禁渔范围内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兴庆区沿黄各乡镇以黄河两岸、滨河大道主要河沟、农贸市场的黄河鲶、黄河鲤销售为重点,开展机动灵活、行之有效的执法检查,加大对禁渔期违规作业的打击力度,从严打击各类违法捕捞行为。对违反者,由兴庆区综合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任。
禁渔期间,如发现违规违法渔猎行为的,居民可拨打举报电话。
(二三里编辑 裴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