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港口码头污染治理,为何屡治屡空?

4月1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以下简称通报),指出湖南省湘潭市港口码头污染屡治屡空。督察发现,湘潭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不足,作业粗放,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大量雨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外排湘江。

在这件典型案例中,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此前也曾采取相关措施,应对港口、码头污染问题,然而为何“屡治屡空”?通报中,“工作方式简单”“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以文件落实文件”“敷衍应对”等对相关政府和部门工作的表述,耐人寻味。

“铁轨当排水沟?听起来都好笑”

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次日,督察人员即冒雨奔赴湘潭,事先不打招呼,聚焦长江大保护,现场核查有关问题线索。

雨天,有利于暴露排水口诸多问题。

在湘潭市金航港务有限公司铁牛埠港区一期码头,一条货运铁轨穿场而过,大批煤炭露天堆放。雨水混杂着散落的煤渣,将作业区泡得松软泥泞,无处下脚。

企业负责人称,厂区内雨水主要靠地表径流收集,水沿着铁轨凹槽顺流而下,进入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铁轨当排水沟?听起来都好笑。”督察人员说。在现场,作业区已形成积水,浅窄的铁轨凹槽,显然不足以满足排水需要。

通报指出,这个码头雨污水收集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闲置,作业区雨污水、煤炭淋溶水直排湘江。采样监测显示,外排污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762毫克/升,在湘江上形成明显黑色污染带。

当天,督察人员还现场检查了湘潭市雍和物流有限公司易俗河港区一期码头、湘潭市华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九华港区宁家湾码头(以下简称九华宁家湾码头)。这两家码头露天堆放煤炭、铁矿石,作业区雨污水积存较深。其中,生态环境部披露的现场视频显示,九华宁家湾码头积水表面漂浮大量油污。同时,两家码头雨污水收集池、沉淀池均已满溢,大量雨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外排湘江。

九华宁家湾码头相关工作人员称:“平时是根本没有水出去的,下雨天就会溢出去。”

巧合的是,当天被检查的3家企业相关负责人,不约而同地把原因归结为当天下雨。晴天,情况可控,下了雨,雨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就容易跟不上。

“说明实际治理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督察人员说,“不能上了设施,有了沉淀池,就以为万事大吉了。”

通报指出,湘潭市部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设施难以满足运行需要,雨污水排入湘江问题突出。

存在谎报瞒报情形,因填表人对情况不熟?

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

作为港口码头行业主管部门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牵头部门,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在日常监管中多次发现湘潭市港口码头存在废水处理设施老旧、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并向相关港口码头主体下达整改通知。

那么,通报中为何指出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原来,市交通运输局并没有进一步采取有效的监管手段,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市交通运输局明知本市港口码头存在的问题,但2020年以来,在交通运输部等4部委组织的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中,向上级部门每月上报《港口自身环保设施改造完善情况统计表》时,均载明本市货运码头未发现问题,无需整改,存在谎报瞒报情形。

面对督察人员的询问,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报这个表的同志,不是管环保的,他对环保的情况都不太熟悉。”

同时,督察人员在调阅有关全市港口码头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转运处置台账时,市交通运输局仅能提供2020年台账,并表示只是代表性地收集一部分作为证明,具体台账在企业手中。

督察人员追问:2019年、2018年转运总量是多少?

相关工作人员回答:“多少总量,没去……没统计出来这些事。”

督察组询问录音

此外,“负责港口、码头防治污染监管”的原湘潭市环境保护局,也被督察指出“未严格对本市港口、码头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设施建设方案主要内容为分3年买垃圾桶

事实上,湘潭市港口码头治污设施不完善、污染严重的问题,地方政府也是知情的。

早在2018年7月,湘潭市人民政府就印发了《湘潭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明确要求全面系统评估全市港口、码头污染物产生、接收、转运及处置现状、处置需求,提出了到2020年底完成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工作目标。2020年6月5日,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印发《湘潭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再次提出完善港口码头环保设施,明确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督促,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然而,其中一些具体细节,却经不起推敲。例如,《建设方案》的实际建设内容则主要为购买垃圾桶,而且分3年实施,工作方式简单,措施不力。《实施方案》提出的整改完成期限已过去了近一年,但截至本次督察进驻,相关问题依然存在。

督察指出,湘潭市人民政府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国家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虽然在整治非法码头、修复沿江生态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忽视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对于长江“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意义,在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上尚未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工作存在形式主义之嫌。

来源:中国环境

编辑:邢翰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