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88万余元!海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等被罚

4月16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布了一起行政处罚信息,因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未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等行为,海口滨海新天地项目开发商海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88万余元。
海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月24日起停业整改。图源:微信公众号“滨海新天地”
海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滨海新天地项目营销中心一楼大厅所展示的两张“滨海新天地五期住宅销售价格公示”和一张“二期12#楼住宅销售价格公示”的展板中共计公示有318套房源,包括已售出的190套房屋和尚未销售的128套房屋。公示展板上标示的“备案价格”和“销售总价”是滨海新天地房源的备案价格和根据备案价格计算出来的房产总价格,而非该房源的“实际成交单价”和“实际成交总价”。海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滨海新天地商品房期间,销售现场放置的《住宅销售价格公示牌》及《新建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均未对在售的128套房源的层高、套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等内容进行公示。因在售的128套房源未实际售出,故无违法所得。
经核实,海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滨海新天地楼盘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在微信公众号“滨海新天地”上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以及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二、在销售滨海新天地房产期间,仅标示已售房源价格但未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三、销售现场放置的住宅销售价格公示牌、价目表等均未对在售房源的层高、套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等内容进行公示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此外,鉴于海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曝光内容对房地产经济秩序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其行为符合《海南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决定责令海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上述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1884000元。
来源:海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