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公安:我为群众办实事 民警普法进行时

网易新闻保定讯 在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高碑店市公安局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办小事、帮小忙过程中,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在生活中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调节矛盾警在行,权利被侵找帮忙

2021年4月14日,求助人来到东盛派出所报警称:一美容店为宣传推广美体项目,未经本人同意,私自在该店经营的微信群中发布了自己做护理的照片,且未做任何有关保护自己隐私的处理。双方因此发生矛盾纠纷。民警立即找到该美容店,对该美容店负责人进行现场普法,讲明其行为侵犯了顾客隐私权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责令其立即删除信息,并对顾客道歉。最终经过民警的法律普及知识宣讲,美容店退还求助人预先支付的8000元费用作为补偿,双方达成和解。当天,求助人将一面写有“高效规范办事,热情公正为民”的锦旗送到东盛派出所,对派出所民警表示了深深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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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格权利。它是指人们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中包含隐私权。本案例中,消费者石女士的护理照片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微信群虽不及网络的信息开放度高,但微信群也是一个公共媒介。美容店未经石女士本人同意,也未对照片做任何处理,就发布到微信群的行为,显然侵犯了石女士的隐私权。石女士有权要求商家道歉,并给予一定的补偿。

警方提醒:“在信息日益开放和多元的今天,新生媒介层出不穷,居民应当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切勿将个人隐私信息随意传入公共媒介。此外,在运用信息时,也应审慎,避免侵犯他人隐私。”

未成年人摩托炸街,民警教育剔除隐患

2021年3月31日15时,方官派出所民警在到高碑店市花卉博览园进行反诈宣传时,园区负责人告知民警:在花卉博览园门口有三个少年骑摩托车炸街。民警查看了解后,发现三个少年的年龄均为13、14岁。民警立即对三个少年进行劝阻,对其耐心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三名少年均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民警将其安全送回家,同时告知孩子父母对孩子多加管教。2021年4月14日9时,高碑店市花卉博览园负责人将一面写有“热情为人民服务,真诚为群众解忧”的锦旗送到方官派出所,对民警消除园区周围交通安全隐患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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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驾驶摩托车?

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违法的!是违法的噢!

二、16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三、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驾驶过程中如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摩托车俗称“肉包铁”,其安全性能低。不允许未成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未成人驾驶摩托车将受到如下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的,扣留机动车,处200-2000元罚款并可处15天以下拘留,一般未成年人不予拘留,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此外将机动车给予或者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可以吊销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交警蜀黍提醒,请勿将摩托车借给未成年人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