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党史天天读】“三反”运动

在 1951 年 10 月开展的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大量的贪污浪费问题。12 月 1 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要求普遍地检查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8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1952 年 1 月 4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各单位限期发动群众开展斗争。此后,全国大规模的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内容的“三反” 运动普遍地开展起来。民勤县委根据省委、地委的安排部署,及时传达精神,领导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了“三反”运动。

1951 年 12 月 31 日,民勤县节约检查委员会成立,县委书记毛迎时任主任,县长陈云樵、组织部部长刘逢皓任副主任,公安局、银行、税务局、盐务局、贸易公司负责人及县政府二科科长丁育萱等六人任委员。

1952 年 1 月 3 日,县委召开全城干部大会,进行思想动员,“三反”运动拉开序幕。“三反”运动分为学习文件、调查摸底、揭发批判和思想建设四个阶段。学习文件阶段,钻研与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文件联系实际酝酿讨论。各机关负责人亲自领导,成立节约检查小组。通过学习使每一个人都认识到贪污浪费的可耻及这种思想与行为对党和国家的危害性,从而积极展开斗争。动员、号召党员及群众积极揭发检举一切人员中的贪污浪费行为与官僚主义作风。同时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防止夸大与诬陷,并警惕坏分子乘机破坏。这一阶段,以“普遍反省、人人检讨”的方式开展工作。2 月中旬,民勤的“三反”运动开始转入“打虎战役”(贪污旧币在 1000 万元以上者为“老虎”。旧币 10000元折合新币 1 元)。县委组织 6 个打虎队,12 个小组 63 名队员。毛迎时负责总的坐镇督战事宜,兼顾税务局、银行、盐务局、贸易公司、粮食局、合作总社等六个财经部门及县委所属部门单位,杨治中负责县政府、公安局、法院、检察署、人民卫生院、水利协会等,工商联由城市民主改革工作组负责领导。采取全体动手,内外夹攻的办法。城市民主改革工作组从 2 月 13 日起即发动群众转入“三反”,结合商人中的“五反”,在市民、商人中掀起检举贪污受贿的热潮。同时在机关内部进行坦白穷追,查对账目(机关账与商号账)。2 月至 3 月,打下千万元以上的“老虎”8 人,查出贪污分子 171 人。后来,在定案处理时,经过调查研究,由于先前的计算方法及处理方式等有误,最后定为无“老虎”。

3 月中旬,地委电示“三反”运动告一段落,集中精力领导群众做好春耕生产工作。留守机关的干部在不妨碍业务的前提下继续进行“三反”运动。

6 月上旬,召开联席会议。中旬将下乡干部抽调回县,采取“一面进攻,一面对证材料,一面追赃定案,一面普遍展开交待”的方式进行摸底工作。7 月 8 日,先后转入思想建设阶段。初期,由各单位负责人带头检讨,批判资产阶级思想。负责人的问题交代清楚后,即普遍展开,不放过任何一个思想有问题的人。由于工作做得比较细致,交待问题时,每人平均要用四至六个小时才能把工作中的错误、缺点及思想上的毛病等彻底弄清楚。同时,参加“三反”的干部,都一一交待了自己和商人的关系、地主的关系,以及社会关系等。8 月 5 日,“三反”运动结束。

9 月 3 日,县委召开节约检查委员会议及县委会议,研究决定了贪污分子的处理办法。(一)未搞清楚暂不处理者,虽然经过长时间的教育引导、启发和复查,但尚未将问题彻底搞清楚,因此处理时仍被保留。共计 13 人,分别是贸易公司 4 人、公安局 2 人、盐务局 2 人、县政府2 人、新华书店、粮食局、卫生院各 1 人,除 5 人外其余人员问题不大。(二)贪污数额较大的 1 人 (公安局会计)给予管制一年的刑事处分, 贪污人民币 9579993 元。(三)给予行政处分者 16 人。其中,开除 1 人(贪污 1176473 元),降级 3 人,记过 5 人,警告 7 人。

通过“三反”运动,端正了思想认识,尤其是财经人员,树立了钻研业务的自觉性,在工作上简缩了办事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增强了工作的计划性,消除了以往存在的混乱、手续过繁的现象;通过思想批判、民主鉴定等工作,正确运用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充分发扬了民主,促进了团结,彰显了互助友爱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