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组织推荐国家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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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成型,智能制造。长城网记者 赵晓慧 摄
长城网讯(记者 赵晓慧)记者从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4月6日至5月10日,河北组织推荐国家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
示范企业为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示范平台为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示范项目为针对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的项目。示范城市为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城市。
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申报的共性条件为,申报主体应在河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示范平台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
示范项目面向共享制造开展。申报项目应围绕相关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建设共享工厂、共性技术中心,为产业集群内企业提供共享物流、仓储、采销、人力等服务,促进集群内生产组织效率提升。
申报城市应在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方面政策举措实、工作力度大、转型成效显著、支撑体系持续优化,能够为其他城市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经验借鉴。申报示范城市分为工业设计特色类和其他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