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周年】陇南一男子派出所门口醉驾被查,另一男子醉驾逃逸·

醉驾入刑十周年
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
酒驾的危害极大
任何时候都不要
低估酒后驾驶的“杀伤力”
为什么总有人不听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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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徽县一男子
在派出所门口醉驾被查
交警:安排!
01
2020年2月28日晚,李某某在徽县某酒店饮酒后回到住所后,驾驶停在楼下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门口时,被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巡逻民警查处。遂将该案件移交交警大队,李某某拒绝酒精呼气测试,民警将李某某带至徽县人民医院进行了血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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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对李某某血样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4.95mg/100ml,李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9月3日,李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徽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在陇南市武都区发生一起
醉酒肇事逃逸案
这回后果有点严重
02
2021年02月25日,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群众报警称,武都区长江大道一号路发生交通事故,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一人受伤,小型普通客车司机驾车逃逸……。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一女子躺在地上,无法挪动,民警立即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立即启动交通事故逃逸处置预案,开展现场勘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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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大量信息比对,民警最终锁定了晋A5***6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及肇事嫌疑人,于25日凌晨5时许,在南长江大道某住宅内,将嫌疑人李某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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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李某平对醉酒后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并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4月13日,李某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醉驾入刑”十周年
● 2021年5月1日正值“醉驾入刑”trong>。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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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那些恐怖成本
分分钟失业、坐牢、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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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既然端起了酒杯
那就别碰方向盘
桌上一杯接一杯
轮下一悲接一悲
蜀黍十年如一日
坚持打击酒驾、醉驾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陇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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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白建中
监审:刘增涛
责编:李 明
编辑:李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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