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4个督察组将对8个地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黑龙江4个督察组将对8个地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黑龙江省召开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工作动员谈话会,对督察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据悉,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要求,我省将成立4个督察组,分两批对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黑河、大兴安岭8个地市,开展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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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