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平阳县文艺精品奖励项目评选结果公示

2019年度平阳县文艺精品奖励项目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平阳县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平宣〔2020〕38号)文件精神,我办组织了对2019年度文艺精品奖励项目评审工作,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以实名方式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文艺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府大院9号楼316)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附有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林颖
平阳县文艺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
2019年度平阳县文艺精品项目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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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平阳县文艺成果个人奖励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