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温州平阳街头,3人被抓!这个开宝马的太可恶

来源:平阳交警
“醉驾入刑”十周年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时就会被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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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过去十年平阳交警查处了几千起饮酒、醉酒驾驶违法案件严管之下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有效降低了交通安全风险······但总有一些“酒司机”喜欢以身试法非弄出些动静来显示自己的存在请看下面酒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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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时间:3月1日
地点:平阳县昆阳镇
当天下午14时50分左右,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途经104国道昆阳段建丰村路口时掉头,过程中驾驶员没有注意直行方向的车流,刚调转车头,便与一辆直行的黑色奔驰轿车发生碰撞,三轮摩托车司机蔡某从驾驶座滚落。
民警在调查事故原因时,发现肇事司机蔡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18mg/100ml。随后,蔡某被带往医院做进一步的血液酒精检测,血液检测结果为308 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蔡某已依法被平阳县公安局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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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时间:3月2日
地点:平阳县昆阳镇
3月2日凌晨,一辆三轮摩托车停在104国道与鸣山路的交叉口处等红灯,遭遇后方一辆宝马牌轿车追尾,连人带车被撞出去几十米远,受了重伤。
发生事故后,肇事司机乔某既不报警也没上前查看黄某伤势,疼痛难忍的黄某努力掏出手机报了警。民警找到乔某时,就闻到了他身上浓重的酒气。
经对乔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值高达241mg/100ml,随后交警将黄某送医,并带乔某进行酒精血液检查,最终检测结果为246 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3倍多。该事故乔某负全部责任,目前乔某已被平阳县公安局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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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时间:3月10日地点:104国道附近
当天下午16点15分,平阳交警三中队民警在104国道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同向行驶的轻便电动三轮车司机非常“眼熟”,并且这位司机脸泛红光,存在酒后驾车嫌疑。
民警马上上前拦截其车辆, 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78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
而这位“老熟人”郑某也主动交代,称自己“这不是第一次了”,在2月14日醉驾已经被查并被处罚,如今“旧病复发”。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做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的路上,郑某边哭边向民警求饶,但法不容情,悔时已晚。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醉驾入刑十周年来临之际平阳交警将继续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能酒后驾驶同时希望各位亲朋好友也应尽到提醒和监督的责任不要教唆、强迫或者纵容饮酒者驾驶车辆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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