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大冶检方联合多部门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极目新闻记者 余皓

通讯员 杨运红

“这些有毒、有害的玩具都做成食品样式销售,会不会造成孩子们误食?”“学生食堂这种卫生状况,怎么能保证孩子们的饮食安全?”为保障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确保各学校的食堂和周边商户经营规范有序,4月16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未检检察官在法警大队的配合下,联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城区三所中小学的学生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在学校食堂,围绕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堂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销售、餐具清洗消毒、“阳光厨房”、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对学生食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指导。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等问题,检查组要求学校:一要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每餐对食堂所有设施设备、加工场地、餐具等都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及时清除过期、变质食材。二要严把食品安全关键环节,严格执行食材溯源、加工操作、餐厨处置、消毒保洁管理制度。三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每天进行体温监测,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四要积极引导师生分时段就餐或分散就餐,以安全卫生的饮食环境和优质可口的健康食品,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联合检查组还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是否亮证经营、是否经营“三无”及超保质期食品、人员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各经营户开展好食品安全日常自查,降低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时刻紧绷安全弦。对部分有疑问的食品,检察官们还自费购置取样,准备送专业检测机构检测。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商户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及自律意识。下一步,该院将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认真履职,全力督促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商户及时整改、防微杜渐,切实履行好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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