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司法救助解民忧真情回访暖人心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赵瑛 记者 黄艳)“感谢你们给我申请到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缓解了我的生活困境。”“不用谢,按规定开展救助,是我们该做的……”近日,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办案组在对国家司法救助当事人回访中,三渠镇刘某某向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赠送“群众身边解忧难,扶贫帮困暖人心”锦旗,感谢县检察院主动履职服务群众,上门救助纾困解难。

据悉,2019年10月9日早6时许,刘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泾阳县三渠镇雪河小学西180米处发生了交通事故,致刘某某第1、2后肋骨骨折,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颅骨骨折,胸腔积液等,生活不能自理。刘某某治疗花费了6万多元,医疗费大部分都是从亲戚朋友处所借,但一直未能获得赔偿,此次事故导致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了解刘某某详情后,该院认为刘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刘某某通过泾阳县人民检察院,获得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

今年以来,泾阳县检察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效能,解决群众实际生活之困。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沟通、优先评估、加快审批、联动社会救助力量,切实有效解决被救助人的贫困问题。并做好跟踪回访,了解被救助人生活情况及心理动态,纾解情绪压力,推动检察履职工作落到实处,让司法救助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