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法学会刑法刑诉法学研究会换届,王珍祥当选新一届理事会会长

扬子晚报网4月19日讯(通讯员 雒呈瑞 马胜伟 记者 刘浏)4月15日,南京市法学会刑法刑诉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市高淳区召开,会议总结了上一届理事会工作情况,选举产生了南京市法学会刑法刑诉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珍祥当选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利民出席会议并致辞。

据介绍,南京市检察院是南京市刑法刑诉法学研究会会长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推动学会的运行,以及换届选举等工作。上一届理事会产生后的5年时间里,研究会坚持理论研究,共自主立项课题296个,申报国家级立项课题10个、省级立项课题16个、市法学会立项课题38个。会员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刑事法学研究成果300多篇,其中国家级权威期刊、知名期刊40多篇;在省级以上获奖70多篇,建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勇编撰的《结果无价值论的实践性展开》荣获全国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提名奖。研究会始终坚持以服务刑事司法实践为导向,紧密结合刑事司法工作的重点问题、瓶颈问题开展研究。5年来,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改革”等主题,开展专题调研论证,积极从适应现代司法体制、符合司法改革精神的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指导办案实践。重视发掘并培养一批有理论研究兴趣和能力的会员从事刑事司法研究,建立了现有成员82人的全市理论研究人才库,有15人入选省级调研人才库,2人被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人被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黄利民检察长在致辞中强调,研究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市“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保障公共安全、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智能社会法律秩序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理论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的转化运用。

据了解,会议选举南京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马春晓等126名同志为理事会成员,其中政法机关代表89人、高校代表15人、律师代表22人。新当选的理事会会长王珍祥在会上表态,新一届理事会将努力做到“三坚持、三服务”,即坚持正确方向,服务法治南京建设;坚持履职尽责,服务理论研究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服务法治实践发展,努力让研究会成为推动全市刑事司法工作创新创优发展的好参谋、好助手,更好地服务平安南京、法治南京建设。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