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电话的通告
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便群众反映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经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设立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电话,现将举报电话通告如下:
1.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电话(受理举报电话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公示)
举报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案件线索,凡举报属实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500元奖励。
镇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