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丨闽侯县关于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

闽侯县关于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
根据中央和全省、全市、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欢迎社会各界对闽侯县政法系统提出意见建议、反映相关问题:
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是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二是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三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其他突出问题。
二、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1.中共闽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线索办理组)举报电话:
0591-22062293
2.举报网站:
http://fujian.12388.gov.cn/fuzhou/minhou
3.来访请到:
闽侯县信访接待中心(榕洲路10号)二楼,闽侯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窗口。
4.来信请寄:
闽侯县滨城大道73号闽侯县纪委监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线索专项组 邮编:350100
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四、举报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闽侯县委政法委(含乡镇政法委员)、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敬请广大群众对我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
闽侯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