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向虎山行?南浔公安铲除153棵罪恶之花!

眼下罂粟正值生长旺盛期,南浔公安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禁毒法制意识的同时,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坚持“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原则,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私自种植、贩卖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

案件回顾

2021年3月,行为人沈某明知是罂粟种子的情况下,在双林镇显洪村叶家埭后面柏油路路边播种,后种植出153棵罂粟,种植面积3至4平方米。2021年4月18日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

经查,系行为人沈某在2019年5月份去过云南,在丽江的某个小商铺内,起初沈某以购买滋补品为主,而罂粟则是顺带买的。店老板也是标明这就是罂粟果子,放在水里煮一下,可以治疗牙疼、胃疼等等,沈某没有想这么多便买了一个回家想要尝试一下。后来回到家的沈某一直没有用过,直到罂粟的果子外壳自动破开,露出了非常多的罂粟种子,沈某不以为然的将这些罂粟种子种在其无人居住的老家后面的柏油马路边。

眼下正值忙碌的春耕时节,沈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种下的罂粟种子开了花,此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南浔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收缴其153棵罂粟。

知识链接

罂粟是提取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人类长期摄入容易引起神经、呼吸、消化等系统疾病,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它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植物。我国对毒品种植严加控制,对罂粟种植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除药用、科研和科普教育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一律禁止种植。

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罂粟往往存有三个认知误区:

一是认为少量种植不违法。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不管非法种植的数量多少,一律应予以铲除。

二是认为为了“治病”不违法。当下不少农村老人仍然迷信罂粟能治病这一“偏方”,事实上,罂粟果实的汁液干燥品中,含有10%的吗啡等生物碱,能麻痹神经,客观上有一定的镇痛作用,但长期食用犹如饮鸩止渴,不仅不能根治疾病,还会对身体带来越来越多的伤害。

三是认为用于观赏不违法。罂粟开花后,花朵艳丽招人喜爱,不少人为观赏而种植罂粟。但罂粟是多种毒品的原植物,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应非法种植。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买卖、运输和使用罂粟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5年以下徒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毒品如鼠人喊打,罂粟实是害人花;私自种植违国法,栽种一棵也处罚;洁身自爱都自觉,抵制毒品别种它;铲根除源齐动手,依法禁毒靠大家。

来源:南浔公安